專利連結制度修法之系列觀察 — VI: 看得到卻吃不到的銷售專屬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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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修正案一旦通過,學名藥業者若挑戰專利成功,最常可獲得總共18個月的銷售專屬期間,雖然看似「利多」,但事實上卻是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美食照片」。

USPTO對於專利標的適格性的備忘錄以及圓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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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及商標局(USPTO)會不定期針對近期法院對於專利標的適格性的相關判決發布備忘錄,整理出被判適格與不適格的案例,並對具代表性的判例給予摘要式的官方意見,作為USPTO審查35 U.S.C 101的補充說明。

專利連結制度修法之系列觀察 — V:DIY通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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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草案設計一套通知專利權人的機制,但該通知卻不是由藥事主管機關執行,而是學名藥藥證申請人自行通知,此設計恐將造成學名藥廠相當的實行障礙。

USPTO宣布修訂加速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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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過去十年的連串修法變革,USPTO公告修訂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簡稱AE)辦法,儘管大致維持舊有規定,相關審查指南及MPEP章節,未來也會有所調整。同時,自2011年推出Track I優先審查後,加速審查請求案件量顯著減少,USPTO計畫徵詢公眾意見,以評估未來是否仍需保留加速審查選項。 USPTO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告,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簡稱AE)原為2006年發布的辦法,十年期間歷經AIA修法,同時為PLT生效配套修訂37 CFR相關條文,加上美歐兩局共推CPC技術分...

美國加入海牙體系 相關配套修法2015/05/13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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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協定》預定2015年5月13日開始在美國生效,為加入海牙體系,USPTO公告37 CFR配套修法(註1),2015年5月13日起新申請的國際設計申請及美國一般設計申請案,經USPTO實審通過後,在美國可享有公告後15年的專利權保護,較舊制多一年。 同時自該日起,美國申請人也可經由海牙體系提交國際設計申請,一件申請案最多可包含100件工業設計,儘管各局仍可依本國規定予以實審,是否准予專利仍得看各局實審結果,但對申請人而言,這是以單一語文申請案取得在多國註冊其工業設計的機會。 因設計專利申請案可提交彩圖,USPTO此次修訂設計專利申請案彩圖提交辦法,無需申請人另外依37 CF...

2014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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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給2014年選個代表字,部分美國專利從業人員或許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崩」!這一年,美國國會沒能一鼓作氣完成第二階段專利改革修法,但2013-14年度美國最高法院一連審了6件專利案件(註1),加上AIA修法效應逐漸顯現後勁,美國專利環境已和一年前大不相同。 Alice,我們要去哪裡? 以下是美國最高法院突然間高度關注專利案件: Medtronic案認定被授權人有權提出未侵權的確認之訴(declaratory judgment),且此時專利權人應負侵權事實舉證責任(註2); Octane及Highmark案從寬解釋35 U.S.C. 285適用標準,敗訴方需...

2013年美國專利法修法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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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AIA(編號Public Law No: 112-29)(註1)三階段修法終於在2013年大功告成。但美國政府及國會並未因此停下腳步,Patent Troll爭議持續升高,第二波專利改革似乎是箭在弦上。 AIA修法最終章 為實施AIA各項新法,USPTO依個別條文實際生效日期將各項修法分為三組。Group 1、Group 2修法已在2012年底前陸續生效,但規費調整遲至2013年才定案,而壓軸登場的Group 3修法,以改採First-Inventor-to-File(FITF)制度最為重要。 2013年元月USPTO公告提供微實體優惠規費,並分兩階段修訂多項規費項目(註2)...

USPTO PLT配套修法2013年12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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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美國頒布編號為Public Law No: 112-211的《2012專利法相關條約實施法》(Patent Law Treaties Implementation Act of 2012)(註1),確定美國將加入海牙體系(Hague System)(註2)、批准《專利法條約》(Patent Law Treaty;PLT)(註3),並配合修訂美國專利法(35 USC)部分條文。USPTO為此規畫美國專利法細則(37 CFR)配套修法提案,其中有關實施PLT的配套修法(註4)即將在2013年12月18日生效。 實施PLT配套修法 新法生效之日起新提出的美國一般正式案,...

美國AIA系列修法:AIA技術性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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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11年9月16日頒布《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簡稱AIA;編號Public Law No: 112-29)(註1),隨後又於2013年1月14日頒布AIA技術性修訂新法(編號Public Law No: 112-274)(註2),修改AIA部分誤繕條文、改寫部分條文生效適用日期,但也包括一些無關AIA的修法項目。除非另有規定,此一技術性修訂自頒布日起生效,並適用該日起啟動的所有程序。 根據AIA原始頒布內容,依先發明原則(First-to-Invent;FTI)舊制審查的專利不適用領證後複審(post...

2012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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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11年9月16日頒布《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簡稱AIA;編號Public Law No: 112-29 )(註1),其中USPTO畫分為Group 2的修法內容於2012年9月16日生效,因此2012年美國專利法規調整主要仍以AIA為中心。 AIA相關修法 AIA為美國專利法35 USC逾半世紀最大幅度修訂,為實施AIA各項新法,細則部分的37 CFR亦需同步增修。USPTO依個別條文實際生效日期將各項修法分為Group 1、Group 2、Group 3三組,Group 1修法已在2011年底前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