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實境秀Floribama Shore侵害Flora-Bama酒吧商標?2022年第十一巡迴法院MGFB Properties v. Viacom案
美國維亞康姆集團(Viacom) 製作的真人實境秀節目《Floribama Shore》,在2017年第一季播出之前, Flora-Bama酒吧就寄發警告信,認為節目名稱侵害其商標。2022年11月底,美國第十一巡迴法院判決,該節目名稱構成對該商標之藝術創作使用,而受言論自由保護。
原告為美國知名海濱酒吧
在美國東南方的佛羅里達州和阿拉巴馬州的交界處海邊,有一家酒吧取名為「Flora-Bama」(Flora-Bama Lounge)。Flora代表佛羅里達州,Bama代表阿拉巴馬州。MGFB公司為酒吧經營者,並擁有「FLORA-BAMA」之聯邦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酒館和餐廳服務。其對這...
精密線切割機的底座
我國的工業已不再是低階的,而是能夠製造高規格產品的精密工業了,而精密工業非常仰賴精密的工具機。以線切割機來說,目前全世界最先進的線切割機,其加工精密度達到1微米(百萬分之一米),也就是說使用此線切割機所加工的產品,其尺寸誤差小於1微米。然而,目前全世界最精密的工具機幾乎由日本、德國和瑞士所生產。當然我們國家的工程師也在努力地發展高精密度工具機,雖然仍比不上上述的國家,但也已經有不錯的成果了。
我們過去已寫了很多介紹線切割機與其他工具機的文章,也許各位讀者都已了解設計與生產精密工具機的困難,但很少人知道,精密工具機的底座設計也是有學問的。以下我們要介紹我國自行開發的線切割機的底座,請看...
CAFC確認設計專利因功能性及顯而易見性而無效之決定(三)
長久以來,在設計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將功能性設計與非顯而易見性用來作為專利權無效的積極抗辯,在這前提概念下,一個不是裝飾性的設計不具可專利性,而設計是否具有裝飾性,應就個案的基礎事實個別處理,必須藉由發明專利或關於設計取決於功能性考量因素的分析加以證明。設計專利被推定有效,因此,尋求在簡易判決中使設計專利無效的請求方必須提交非常明確和令人信服的無效事實證據,否則,法院將無法做出無效的判斷。
※本期為「CAFC確認設計專利因功能性及顯而易見性而無效之決定(二)」之第三部分
地方法院對於D828專利的功能性審理
地方法院裁定D828專利無效,因為它的設計是由功能性決定的。TB UK回應稱...
美國營業秘密訴訟之程序要件—營業秘密之特定與證據調查
營業秘密訴訟中如何識別營業秘密範圍,在營業秘密法並無規定,因此訴訟案件如何特定將因司法管轄區而異。在訴訟開始時,倘原告無法具體識別營業秘密之範圍,被告得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營業秘密與專利最大的不同在於,營業秘密的價值,來自於秘密性,而其經濟價值,來自於相對於競爭對手而言具有經濟或競爭優勢的信息。然而,啟動美國營業秘密訴訟,原告必須識別營業秘密的範圍才得以進行。
營業秘密法之管轄權
美國營業秘密侵害案件原由各州法院管轄,各州依照《統一營業秘密法》(Uniform Trade Secrets Act, UTSA)制定各州法律。UTSA最初由統一法律委員會於1979年公佈,旨在使各州的...
用法國人不會唸的中文漢字在歐盟申請商標?歐盟普通法院2022年 Castel Frères v EUIPO – Shanghai Panati案
用中文到歐盟註冊商標,歐洲人看不懂中文,讀不出這個商標,也記不住這個商標,這樣的商標還具有識別性嗎?2022年10月歐盟普通法院做出Castel Frères v EUIPO案判決,對於歐盟最大酒商卡斯特酒莊所註冊的「卡斯特」中文商標,認為法國人看不懂,在酒瓶上只是一種裝飾圖案,最後廢止該商標……
中國「卡斯特」商標戰
法國葡萄酒生產商卡斯特酒莊(Castel Frères,以下簡稱卡斯特酒莊),不但是法國最大酒商,也是歐洲最大酒商。在中國,其與煙台張裕公司合作代理進口,並使用「張裕卡斯特」為名進行銷售,但卻沒有註冊商標。
其中譯名「卡斯特」,在中國大陸卻被他人註冊為商標,目前由...
CAFC確認設計專利因功能性及顯而易見性而無效之決定(二)
長久以來,在設計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將功能性設計與非顯而易見性用來作為專利權無效的積極抗辯,在這前提概念下,一個不是裝飾性的設計不具可專利性,而設計是否具有裝飾性,應就個案的基礎事實個別處理,必須藉由發明專利或關於設計取決於功能性考量因素的分析加以證明。設計專利被推定有效,因此,尋求在簡易判決中使設計專利無效的請求方必須提交非常明確和令人信服的無效事實證據,否則,法院將無法做出無效的判斷。
※本期為「CAFC確認設計專利因功能性及顯而易見性而無效之決定(一)」之第二部分
功能性設計學說與判斷原則
Sport Dimension案件的功能性五因素檢測
這是在確定侵權之前確定設計專...
未註冊商標之產品外觀是否取得後天識別性?2022年第九巡迴法院P&P Imports v. Johnson Enterprises案
美國的P&P公司於2016年底推出一款大型庭院式四子棋產品,在Amazon上成為最暢銷玩具。不久後,另一家公司推出大小、配色都一樣的產品。P&P公司主張自家的產品大小配色之產品外觀,屬於受保護的未註冊商標,而控告對方侵害商標權。雙方在法院爭執,此種大小配色之產品外觀,是否取得次要意義(後天識別性),而可主張商標保護。
庭院大型屏風式四子棋產品
P and P Imports公司(以下簡稱P&P公司),以GoSports這個品牌銷售戶外玩具產品。其在2016年12月起推出「大型四子棋」(Giant 4 in a Row Game)這款玩具品,該產品將一般桌遊的屏風...
印度專利法制介紹:專利之權利要件與權利取得程序
印度的專利法制係規範在《專利法》(Patents Act,2005年修正)及《設計法》(Designs Act,2000年制訂)。《專利法》規定「發明」如何取得專利保護,而「發明」指新的物品或程序,其涉及進步性與能提供產業上的應用。《設計法》所保護者包括形狀、配置、花紋、裝飾、或線條或顏色的組成等等類型的特徵,其以工業的程序或手段來實施在一物件上;其中該物件不論為二維、三維、或二者之合體型態,且該程序或手段包括手作式、機械式、化學類、分離式、或混合性質等;再者該特徵在完成品的物件上可受到目光關注、且僅能以肉眼來鑑賞。
「專利」的保護年限為從申請日起20年,但透過《專利合作條約》(PC...
CAFC確認設計專利因功能性及顯而易見性而無效之決定(一)
長久以來,在設計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將功能性設計與非顯而易見性用來作為專利權無效的積極抗辯,在這前提概念下,一個不是裝飾性的設計不具可專利性,而設計是否具有裝飾性,應就個案的基礎事實個別處理,必須藉由發明專利或關於設計取決於功能性考量因素的分析加以證明。設計專利被推定有效,因此,尋求在簡易判決中使設計專利無效的請求方必須提交非常明確和令人信服的無效事實證據,否則,法院將無法做出無效的判斷。
※「CAFC確認設計專利因功能性及顯而易見性而無效之決定」將分為五期刊出,本期為第一部分
在設計專利有效性和侵權分析中都出現了所謂的功能性原則。概括地說,該原則旨在確保設計專利不會壟斷本應由...
劑量方案之可專利性與說明書揭露 — 由Gilenya專利訴訟爭議談起
藥品劑量方案專利之有效性屢被挑戰其有效性。今年6月,諾華公司(Novartis)最暢銷的產品之一:Gilenya,其劑量專利因說明書不符合要件,而被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CAFC)宣告無效。本文將簡介Gilenya開發歷程、並討論法院對於Gilenya劑量專利有效性之相關意見,以了解劑量專利之合理性與申請之限制。
多發性硬化症
「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 MS) 為一種腦部或脊髓的中樞神經系統慢性疾病。其臨床表徵主要視所影響的病變部位及神經組織而定,其病程可被視為兩種臨床現象「復發(relapses)」和「進展(progression)」之間的交替發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