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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進美國國家階段找不到發明人簽宣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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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案進美國,不論是提美國國家階段申請案,或走Bypass途徑,皆需提交發明人宣誓書(Inventor's Oath or Declaration),但因PCT案最長可延到最早優先權日起30個月時進入美國,萬一發明人已離職失聯,找不到發明人簽宣誓書怎麼辦? PCT案若要進入美國取得美國專利保護,大抵有兩種作法:一種是依35 U.S.C. 371條文提交的美國國家階段申請案,即PCT進入指選定國的傳統途徑;一種是另依35 U.S.C. 111條文提交一般美國正式案並主張PCT案為優先權基礎案,即所謂Bypass申請案。不管是哪一種操作方式,皆需提交發明人宣誓書(Inventor's ...

大陸區塊鏈專利白皮書揭曉,騰訊科技申請量奪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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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賽迪智庫網絡安全研究所、賽迪區塊鏈研究院、區塊鏈專利聯盟日前發佈《2019-2020大陸區塊鏈專利白皮書》,揭曉大陸區塊鏈專利申請前大三企業為騰訊科技、阿里巴巴及瑞策科技。目前大陸區塊鏈行業快速發展、應用場景不斷擴展,各國投資在區塊鏈技術的資金迅速增加,因此近幾年來,全球區塊鏈專利數量不斷上升,尤其是大陸的成長最快,已經超越美國成為全球區塊鏈專利數量最多的國家。 專利申請量能夠反應公司的技術儲備情況、公司的技術研發方向情況以及公司的研發實力。大陸區塊鏈主要的申請主體是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陸區塊鏈專利申請領先前三企業分別為騰訊科技(990件)、阿里巴巴(828件)及...

誰是售後汽車零組件的一般觀察者 — 從GM與LKQ售後零組件商業紛爭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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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法第287條(a)款規定:專利權人及在美國境內製造、提供、販賣或販賣邀約任何專利物品之人,或在美國進口任何專利物品的人,得於其產品上以專利(patent)或其縮寫(pat)的字樣及專利號來告知公眾。如果因物品的性質不能附上前述之字樣,得在產品之包裝或是類似之標籤附上含有該字樣,或是註記有專利號碼之網站,得以公告社會大眾。如果未為前述之標記,則專利權人不得採取任何侵權行動追討損害賠償,除非有證據證明侵權人已被告知侵權並且此後繼續侵權,侵權訴訟之提起即構成該通知。 ※本文摘錄自 GM公司的汽車零組件專利和標記 2011年起,美國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 Motors, G...

呈現企業獲利成果的專利提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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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製造成本降低不能夠提供可觀的獲利基礎時,如何在本業內找出新的獲利模式,是當代台灣企業的共同議題。而「專利權」是獲利模式的解決方案,並且是兼顧攻擊和防衛的模式。由於早期受到美國半導體公司(例如:IBM、Lucent Technologies、TI等等)行使專利權的衝擊,使得多數公司的專利管理制度採取的是防衛觀點,亦即獲得專利權的目的在於做為對抗專利侵權訴訟,或是展現一種公司的研發能力。因此,專利權的申請或維護對公司而言是種成本、負擔,甚至是財務部門的眼中釘。本文除了想打破專利是成本的迷思外,更進一步提出正面思考,而闡述一種以獲利為導向的專利提案制度。 專利是資產 申請專利的目的絕對不僅...

德國最新SEP訴訟判決,專利權人地位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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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年前的ZTE v. Huawei一案之後,歐盟已經成為SEP(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的主戰場,法院判決對全球科技業在SEP授權談判影響力也愈來愈大。今年五月的Sisvel v. Haier一案,更直接揭露了德國司法界對SEP以及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授權原則的態度,可能進一步改變產業界的專利談判與訴訟策略。 而不甘居於劣勢的Haier,也已經確定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起憲法訴訟,尋求最後的翻盤機會。 五年前的ZTE v Huawei中,案件的爭執點從「標準核心專利人聲請禁制令是否濫用其市場地位」出發,並論及SEP權利人與潛在侵權人之間,依照FRAND原則進行授權談判的程序(可...

標準必要專利 (SEP) 面面觀:如何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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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美國高通公司以SEP (標準必要專利) 授權架構取得商業上巨大成功時,2019年5月,美國加州地院的判決卻可能顛覆該公司運營的核心商業模式。因此,在高通案之後,個別廠商如何從該案學習到的啟示,調整與產業標準相關專利之申請授權與訴訟策略,並運用合適手段取得、實施和防禦SEP,是產業競爭的重要課題。」LexNovia創律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桓毅如是說。 理論上,標準必要專利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 的基本精神是公開及共享,因此SEP持有者必須要承諾公平、合理、及無歧視 (Fair, Reasonable and Non...

“Alice” in wonderland:美國專利適格性檢驗標準如何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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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適格性的議題,雖然是在2014年的Alice一案後才備受關注,但背後仍然有其發展脈絡。「90年代後期,我在美國法學院學專利法時,教授還曾經說過第101條專利適格性的訴訟案例並不多,重點都是新穎性、進步性這些,」飛翰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Finnegan)台北辦公室主持律師馬宗聖指出,之後隨著商業方法專利的數量變多,以及NPE的訴訟活動愈來愈蓬勃,才使業界開始討論專利適格性。 在台灣,專利適格性會與其他的要件一起綜合探討,但在美國,專利適格性卻是專利存否的基本門檻。「你必須要先跨越第101條的適格性檢測,才能進入後續審查;如果跨不過去,連審查的機會都沒有,」安侯法律事務所資深顧...

先進封裝技術大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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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行動通訊需求不斷提升,終端設備輕薄短小的需求也是與日俱增。在摩爾定律(Moore's law)已漸漸不適用於國際半導體技術發展路線圖預測的今天,要為半導體產業帶來突破性的發展,單靠將製程技術推向更細微化,從而再縮小裸晶尺寸的方式已顯然不足。除此之外,封裝技術的變革也是半導體技術發展的關鍵因素。 談到晶片尺寸微小化,大部分人都會著眼於製程技術,其實製程進步是有其極限的,不可能無止境的纏鬥下去;另一方面,晶片除了講究裸晶尺寸外,在電路板上的占位面積也很重要,這時候,封裝技術就是決勝關鍵。 大者恆大,小廠面臨被併購危機 在半導體製程技術上,不管是良率還是產能,台積電(TSMC)的5...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半導體產業新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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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台灣玉山科技協會日前舉辦「2020 玉山科技協會.勤業眾信趨勢論壇_5G與後疫情時代 — 電信X半導體產業新契機」,旺宏電子董事長吳敏求指出,快速的應變能力和強大的慎滲透力是台灣半導體產業代工的兩大趨勢,卻也凸顯出容易被取代的致命缺點。台灣除了要積極追趕上美國,還要面對大陸急起直追的壓力,唯有專注研發、增加價值,才能確保台灣半導體產業的競爭力。 半導體產業鏈是否該選邊站? 台灣半導體廠商以代工為主,台商是高科技的游牧民族,會選擇往生產最便宜的地方移動,在中美貿易戰中,台商就算移動再快也會遇到斷鏈的情況。吳敏求認為,要解決問題必須增加我們的價值,台灣半導體業若能...

從「拖神」與「好神拖」之行政及刑事裁判看商標混淆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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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誤認之虞乃是商標法保護核心,也是訴訟案件大宗,但在實務上,不僅個案判斷結果有時差異頗大,即使是面對相同涉訟商標,不同司法機關的看法也未必一致。本文以「拖神」與「好神拖」商標案件為例,彙整智慧財產法院107年行商訴字第21號行政判決並簡介相關刑事訴訟,供讀者參考。 拖神公司(或稱原告)於2014年以「拖神」字樣向智慧局註冊商標獲准(以下稱「系爭商標」),並指定使用於第21類商品(拖把;掃把;畚斗;垃圾桶;清潔用木漿海綿;清潔用海綿;提桶)。惟帝凱公司(或稱參加人)認為系爭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遂檢具其獲准之「好神拖」、「超神拖」等商標(以下合稱「據爭商標」)申請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