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案核准(處分)後,智慧局不會主動寄發專利證書,專利申請人須於審定書(或處分書)送達後三個月內,檢附【申領專利證書及申請延緩公告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及第一年專利年費」,即可申請領取專利證書。原則上,智慧財產局將會於提出領證申請後,一個月內公告並寄發證書。
申請領取專利證書的期間限制
申請人須於審定書(或處分書)送達後三個月內,檢附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及第一年專利年費」辦理領證。申請人逾限繳納證書費及第一年專利年費,智慧局將不予公告,並處分領證申請不予受理。
不過,若不小心超過申請領取專利證書的法定期間,只要申請人非因故意未於法定期限繳費領證者,得於繳費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