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上)
編按:2021年疫情影響並未退燒,但對美國專利業界的衝擊由2020年的線下線上調整,升級為制度面檢討。北美智權報將分上下兩期刊出,回顧2021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包括法院判決、PTAB動態、政府行政決策、一般IP政策、國會修法、疫苗IP政策、美國總統拜登動向……等等。
美國最高法院新增判決
美國最高法院2021年有兩件專利相關的訴訟案件宣判:Arthrex案判決結果未動搖IPR程序根本,僅在IPR等公告後審理(Trial)程序上外加局長把關機制,以化解潛在問題,基本符合外界預期。而Minerva案的判決結果,一方面維持了傳統的讓與人禁反言原則(Doctrine of Assigno...
美國專利進步性面面觀 ─ MODERNA TX, INC. v. ARBUTUS BIOPHARMA CORPORATION
數值條件在各類型發明 (請求項) 中都頗為常見,為了爭取更大的保護範圍,數值條件絕少以單點數值的樣貌出現,一般都是以數值範圍的態樣出現在請求項中。不難想像,在累積了眾多先賢的發明後,各領域中各種類、較為可行的數值範圍都已經變成了已揭露的先前技術,後案請求項中之數值範圍相當容易與先前技術發生重疊,造成可專利性的障礙,這導致了數值範圍的審查標準成為專利領域的一大議題。
起手式與組合拳
以往當請求項中限制條件之數值範圍與先前技術所揭露數值範圍有部分重疊 (例如,請求項中某步驟記載為在約10℃至約20℃下進行,而先前技術揭露相同/類似步驟在約18℃至約25℃下進行 (在約18℃至約20℃的範圍...
美國專利進步性面面觀 ─ 2021年Chemours v. Daikin案
在各種關於是否可獲得專利權的判準中,最難以捉摸的當屬進步性了,或稱非顯而易見性。由於其個案性質強烈,目前世界各國在進步性的法規方面均以較為籠統的文字進行定義,導致各國專利主管機關不得不在審查基準、審查指南中連篇累牘地論述進步性的內涵與判準。然而,專利行政機關對進步性的認可並非牢不可破,訴訟才是檢驗專利的最高標準。在這個前提下,司法機關如何看待進步性就變得極為關鍵了。
事實背景
在一系列討論之前,且讓我們花一點時間了解事實背景。
大金 (Daikin) 透過第三方複審程序 (Inter Partes Review,IPR) 攻擊科慕 (Chemours) 擁有的7,12...
USPTO對方法項的最廣合理解釋
請求項範圍的解讀是一項很專門的技能,其內涵不僅會因審理機關之不同而有所變化,也會隨著請求項的類型而有所不同。USPTO對於請求項範圍解讀的最高指導原則是奠基於Phillips v. AWH Corp.案的「最廣合理解釋 (broadest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BRI) 原則」,該原則之具體細節見於MPEP 2111,其中雖對物之發明與方法發明均有提及,但在實際案例中的適用方式卻並非依一般常識而可做出正確的判斷。
最廣合理解釋
美國專利實務中,請求項解讀 (claim construction) 的原則並非唯一,在審查階段採取「最廣合理解釋 (BRI) 原...
商標蟑螂在大陸的窮途末路?
對於欲進入大陸市場的外資企業來說,商標惡意搶註為一大顧慮,因此種惡行不僅是擾亂公共社會秩序,甚至是浪費行政司法資源;為端正此歪風,2019年大陸大刀闊斧修正商標法,以期遏止惡意註冊。
大陸商標採申請在先原則,申請之際不須提供使用證據,惡意申請人(俗稱:商標蟑螂)利用此漏洞以及制度上的缺陷,搶註國外知名商標,爾後再轉讓回去給該商標之原始權利人以牟取暴利,或是藉此攀附商譽。儘管大陸歷年來不斷修正商標法,惡意註冊事件仍層出不窮,手法甚至推陳出新,以下提供兩種常見商標惡意搶註狀況:
案例一
早期的審查只就相同及近似類別上進行檢索,商標蟑螂就此鎖定知名商標尚未註冊類別下手,如西班牙品牌ZA...
優先?還是優惠?申請專利時別傻傻分不清 !
我國專利法在2011年修正版本中對於新穎性優惠期 (第22條第3項) 所訂之期限為六個月,與主張國際優先權之一年期限不同,對於從業人員來說,即便對優惠期、國際優先權的內涵並未完全理解,由於期限的不同,尚不易混淆。然而,自2017年修法起,不僅對放寬了適用優惠期的具體事實情狀,也將期限放寬至與國際優先權相同之一年。使得部分從業人員在申請新案的程序作業中容易混淆。
國際優先權 (priority) 的本質與實務
當前世界各國專利法制中的國際優先權大致均起源於巴黎公約第4條,優先權制度之建立,可以對希望在多數國家取得專利保護之申請人帶來實際利益。讓申請人有時間考慮是否向國外申請專利,最重要的...
制定授權契約必須了解的二三事
請求項範圍的解讀是一項很專門的技能,簡言之,在申請階段時,其解讀方式異於一般人對於文字含意的理解,令人更加無奈的是,當從業人員終於適應這種解讀方式 (或者終於解釋到客戶理解了這種解讀方式),在面臨侵權分析時,其解讀的邏輯卻恰恰相反,更有甚者,當面臨一份專利授權契約時,擬約/審約人必須同時考量正、反兩種思維。
一個很有可能成真的假設
在一系列討論之前,且讓我們花一點時間建立起背景故事的概梗。
假設:自然人甲與法人乙之代表人丙簽訂技術移轉契約,約定由甲提供乙專利A (該專利已公開,並於簽約後公告) 之技術並協助乙生產專利A之產品,由乙獨家銷售且對甲給付權利金。該契約第一條約定,任何由...
沒有LLB也可以攻讀LLM ? ─ 從BA、BS、BE到LLM之路
不管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或是純粹興趣使然,如果要在法律上進修,除了一些短期課程之外,比較正式的法律學位課程大家會想到的應該都是LLM (法學碩士,Master of Laws)及LLD (法學博士,Doctor of Laws)。不過,一般的認知是,LLM及LLD是法學研究的進階學位,也就是說,一定要先拿到基礎的法律本科學位LLB (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才能報讀LLM的課程。如果沒有法律本科學位,就只能唸像Juris Master (JM) 這種法學研究式的法律碩士學位課程,但真的是這樣嗎?其實,就算你是B.A. (Bachelor of Arts)、B.S. (Bach...
專訪周延鵬:錯誤的政策讓台灣智財發展空轉30年 未來該怎麼走?
周延鵬:「以我在智財界32年的觀察,政府在智財領域沒有做過什麼有意義的事情,而且太依賴學術界及法人研究單位,也因此把台灣的智慧財產發展給葬送掉。過去台灣ICT產業在專利方面都做錯了,並沒有形塑成國際專業能力,只是大量依賴學術界及法人研究機構,積非成是,將錯誤的觀念透過學校及法人單位,大量擴散出去,擴散到業界再繼續發揚光大,這就是台灣專利沒辦法翻身的原因。更嚴重的是我認為如果大陸專利界在這一輪創新創業政策中起來,那未來台灣廠商連在大陸立足之地都沒有。」
針對最近盛傳高通 (Qualcomm) 智權部門即將與其IC設計本業分家一事,特別約訪了前鴻海法務長,現任世博科技顧問公司執行長及賽恩...
漫畫才子蕭言中:童年玩出創新與競爭力
蕭言中的童年在很多人的眼中是一場失敗的悲劇:因為成績不好而沒有零用錢、被老師視為壊學生;因為上課不專心愛畫漫畫逗同學笑而常被老師罰站;因為小學作文寫志願是當漫畫家而被父母直接放棄……這一切都是蕭言中童年的困境。但他並沒有因此被打倒,反而是越挫越勇,想盡各種辦法去解決自己的困境。像沒錢買玩具就自己動腦動手找天然材料製作,結果做出來的風箏比誰都高,燈籠也是最漂亮的;被標籤為壞學生沒同學跟自己玩,就努力畫漫畫逗同學笑,讓同學覺得他是一個很有樂子的人,跟他在一起很有趣;國中時候為了把妹而玩遍樂團的各種樂器。這些在大人的眼中都是在玩,但蕭言中事後回想認為這是一種訓練,藉著這些成長中不斷的訓練,他後來在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