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專利代理帳戶中有錢嗎?— 日本專利代理人因違規遭罰暫停執業資格一年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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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發生在日本的專利新聞事件,筆者覺得蠻有趣的,與讀者分享。日本法院於2025年2月25日依據日本《專利代理人法》第32條的規定,對專利代理人福地武雄採取紀律處分,暫停其部分執業資格一年。這是自2000年《專利代理人法》生效以來,第17起針對專利代理人的紀律處分案件。

福地武雄是福地國際專利事務所(福地国際特許事務所)的負責人,事務所位於東京都澀谷區。福地武雄於1999年11月22日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註冊號碼為11425。根據法院判決,自2025年2月25日起,福地武雄被罰暫停執業一年。在此期間,他無法代理新的專利申請手續或繳納專利費用,也無法提供《專利代理人法》所規定的諮詢服務。然而,對於在2025年2月25日前已提交且仍在日本特許廳(專利局)待審的案件,福地武雄仍可繼續代理,包括因分割、修改或駁回而產生的新申請。

此次處分的起因是日本特許廳對福地武雄的業務進行調查後,發現其存在多項嚴重違規行為。首先,福地武雄明知其存款帳戶餘額不足,卻仍向日本特許廳提交了464個列有存款帳戶號碼的文件。其次,他將費用支付方式從預付改為電子現金支付,並在78個程序中提交了未實際支付的付款號碼文件,導致日本特許廳無法扣除適當金額,增加了額外行政負擔,例如重複發送警告信和發布程序糾正令。此外,福地武雄還向客戶謊稱已繳納專利登記費等費用,實際上並未繳納,並不當收取代理費。這些行為導致客戶面臨權利過期的風險,並需直接向特許廳繳納費用,造成雙重負擔。

儘管福地武雄曾接受日本專利代理人協會的指導以改善行為,但仍持續違規。日本特許廳認為,福地武雄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專利代理人的職業道德,不僅對客戶造成重大損害,也嚴重損害了專利代理行業的信譽和尊嚴。雖然他已向客戶道歉並提供退款,並盡力減少損失,但其行為仍無法被容忍。因此,依據《專利代理人法》第32條第2款,對其處以暫停執業一年的處罰。

日本特許廳提醒受影響的客戶,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福地武雄將無法代理新的專利申請手續或繳納專利費用,也無法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建議客戶盡快尋找其他專利代理人以處理相關事務。

參考資料:

(1) 《弁理士法に基づく懲戒処分を行いました》,2025年2月26日,日本経済産業省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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