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與智慧財產權耗盡原則的演進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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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耗盡」是智慧財產法制的重大議題。過去,英國作為歐盟(EU)成員國之一,必須遵從EU的規定,沒有自主權限。如願脫離EU之後,英國如何擘畫後EU時代的智慧財產權耗盡制度?本文將從智慧財產權耗盡的原則開始介紹,並描寫英國脫歐後「耗盡政策」的演變,並於最後給予可以供台灣參考的簡要分析。 智慧財產權耗盡原則 智慧財產權耗盡原則(exhaus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下稱耗盡原則)也稱為首次銷售原則(first-sale doctrine),意指當智慧財產權人一旦將其受保護的商品投入流通管道(不論由其直接銷售或經其同意銷售),即喪失控制該商品後...

《科技戰與國家安全》核心關鍵技術保護清單新增10項目 AI運算高效能晶片設計技術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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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國家安全、因應國際法規改變與維持產業競爭優勢,國科會於11月1日預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技術主管機關修正草案,以強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保護,避免國家與產業利益受侵害。 主管單位國科會表示,此次預告修正內容係參酌國內及國際相關技術保護規格,並衡量我國產業發展狀況,預計新增10項技術項目及其技術主管機關,範圍涵蓋太空、量子科技、半導體及能源領域(詳表1)。預告期間蒐集之各界意見,將由技術主管機關審慎研議後,於年底前召開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會進行新增技術項目之認定,並送交行政院公告。 回顧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技術主管機關之清單制定,行政院已於2023年12月5...

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環境部新發布兩項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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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並管理產品碳足跡計算及標示,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於3/19發布「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及修正「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讓產品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從產品製程及供應鏈掌握碳排放量並有一致性計算及揭露,提供民眾消費參考,進而帶動產品綠色設計及低碳生產,促進溫室氣體減量。 環境部表示,台灣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行之有年,目前市面上有效碳足跡標籤636件,以日常生活所使用各種產品為主,包括食品、食用油、飲料、清潔用品,也有包括交通運輸服務類等。112年「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施行,其中第37條第2項將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申請核定、查驗及標示等納入規...

簡介證交所與金管會對上市櫃公司之智財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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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期北美智權報《重要宣導: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之智財管理義務 》一文中曾提到新修正的「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正式將智財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就此議題,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部經理黃玻莉特別整理出證交所與金管會現有的智財相關規章,於2020 年 1 月 16 日經濟部工業局舉辦的「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之智財管理義務宣導活動」中作出簡報,供企業經營者及董事會成員參考。 要注意的是這些智財相關規章有些是既有的(證交所與金管會於2014年即已有智財相關規章),有些是新增的;另外,有一些是強制,有一些是非強制的。當然,如果企業針對非強制的部分也能嚴格執行,在與智財相關之公司治理評鑑部分會有加分...

重要宣導: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之智財管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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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上市櫃企業除了有董事會之外,還會聘請獨立董事為公司的事務把關。然而,每家公司董事會的職責不一,獨董的功能權責更是沒有統一標準,因此在樂陞案爆發的時候,才會引發「樂陞的董事會、獨董」有沒有發揮把關功能的質疑,也突顯了董事會功能明確化的重要性。像是近期美中貿易爭端與營業秘密侵害案件頻傳,導致企業市場競爭所面臨的智慧財產風險遽增,突顯智慧財產經營與保護對上市上櫃公司營運與發展前景有重大影響。因此新修正的「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正式將智財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提升至董事會監管層級,同步配套於「公司治理評鑑系統」, 增加智財指標,期待藉由董事會之評估監督,最大化協助公司逐步由控制損失、防禦...

《IP小辭典》智權警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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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權利人認為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受到侵害時,為了請求排除侵害,可採取寄發警告函給競爭對手的行動。寄發警告函是權利人為保護自身權利的正當行為,但寄發警告函本身也有可能成為觸法行為。為了避免權利人濫用權利,不當散發警告函給交易相對人或潛在交易相對人,因而造成競爭對手權益的損害,公平交易委員會特訂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事業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警告函案件之處理原則》,在寄發警告函前必須充分了解。 智慧局於6月5日發出一篇新聞稿,指出近日有民眾陸續收到以「台灣(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名義(電子郵件:lakeshiagorzynski@gmail.com、nikolawitte@gm...

歐盟資料法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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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造資料經濟並推動2030年數位轉型工作,歐盟繼資料治理法之後,進一步完成資料法(Data Act)立法工作,該法業於2024年1月11日生效,且最快於生效日起20個月後開始適用(亦即2025年9月12日)。 惟第3(1)條規定(新產品資料存取簡化)係適用於該法生效日起32個月後上市之連網產品及其相關服務,亦即2026年9月12日。 歐盟資料法是「歐洲資料策略」底下的第二項立法舉措,不僅制定公平且創新之資料取用原則,明定創造資料價值之主體與條件,更與其他多項規範共同肩負形塑歐盟資料市場的重責大任,包括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Directive ...

歐洲互通法生效,助歐盟加速實現數位轉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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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數位十年(Digital Decade)旨在實現「技能」、「企業」、「政府」以及「基礎設施」四大領域之數位轉型,甫於2024年4月11日生效之《歐洲互通法》即是推動政府數位化的關鍵立法,預計2030年將可於線上提供「所有」主要公共服務。 近年來,鑑於強化歐洲互通性合作的呼聲日益高漲,歐盟進一步通過《歐洲互通法》(Interoperable Europe Act,後稱IEA),以為公部門資料交換明定法源基礎,補充現有機制之不足。除例外規定,IEA預定自2024年7月12日起實施。 「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是健全的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專利盒 vs 研發投資抵稅 台灣適合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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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345刊期《活化專利    帶動經濟:從歐洲到香港    盤點2023年專利盒政策 》一文,本刊期繼續探討專利盒政策在台灣之適用性。專利盒(Patent Box)在一些國家被稱為創新盒(Innovation Box)或智慧財產權盒(Intellectual Property Box),總的來說,其宗旨為鼓勵研發創新。然而,針對促進研發投資及創新活動,有些國家捨後端 (back-end)式的專利盒政策,採專案補助方式或是前端(front-end)式稅收激勵措施;究竟台灣適合那一種? 研發創新投資抵稅措施 要盤點台灣鼓勵研發創新的相關政策,應該從《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著眼,...

如何加快USPTO Petition處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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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案件的Petition有機會加急嗎?依USPTO官網Petitions FAQs網頁說明,有的。 美國專利案件,偶有機會需依法提交Petition,只不過,官門一入似海深,有時候,Petition一去無音訊,讓人忍不住想問,是否有機會請官方加速處理審核?依USPTO官網Petitions FAQs網頁說明,的確是有的。 針對部分Petition類型,包括以(共同)發明人已滿65歲事由請求加速審查、在繳納Issue Fee之後請求撤銷公告流程重啟審查、非故意延誤繳費送件導致廢案後請求恢復原狀、非故意遲繳年費後請求准予補繳復權、已依規定登錄轉讓但在Issue Fee繳納後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