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美國專利複審制度回顧
2021年,台灣智慧局(TIPO)就不服其就專利申請及專利權有效性等案件之審議決定案件,參考美日歐等國專利救濟制度,啟動專利法部分條文的修正工程,引起專利界巨大迴響。而據以參考對象之一的美國,於2011年即在AIA法案建置的專利複審等專利發證後挑戰的行政爭訟程序,在2021年仍持續演進,並牽動各方專利競爭態勢。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本文採擷2021年美國專利複審制度幾項重要變革與立法態勢,作為未來細緻化台灣制度的參考。
雖然拜登政府在2021年1月即走馬上任,但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前局長Andrei Iancu卸任後卻一直懸缺著大位,等待著下一任主政者的到來。但攸關產業競爭與...
USPTO提案大幅調高專利規費
USPTO 2023年4月20日公告啟動新一波專利規費調漲計畫,條列初步調整規畫及各項規費目標金額,預定2023年5月18日在該局專利公眾諮詢委員會(Patent Public Advisory Committee,簡稱PPAC)聽證會上詳加說明。此次專利規費調整將依修法提案、各方意見徵詢、正式公告等步驟辦理,最終方案可能在2024年底拍板、2025年1月生效,但屆時公告內容未必與USPTO現在釋出的規畫版本相同。
因國會通過的小實體、微實體規費優惠幅度超乎USPTO原先預期,同時2020年10月前次規費調整生效後,美國物價明顯上漲,依USPTO目前規畫版本,各項預定變動的規費金額大...
歐盟邊境碳稅10月上路!電子業三大關鍵策略打造永續供應鏈
歐洲議會在2023年4月18日立法通過實施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適用範圍涵蓋鋼鐵、水泥、鋁、化肥、氫和電力等產品類別,並自2023 年10 月1 日起上路,新法將遵循世界貿易組織(WTO)所制定之規範。電子業全球供應鏈相當複雜,在製造過程中會產生污染環境的碳排問題,隨著國際監管日益嚴峻,電子業應盡速轉型以因應氣候變遷相關規定,將未來可能受到的衝擊降到最低。
原本碳邊境調整機制過渡期是從今年1月1日起施行,後來延至202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雖CBAM實施時間延後,但CBAM範圍特定商品已確定擴大,受影響的進口商於過渡期將須申報相關產品的碳排放量,應盡速採取行動及規劃各...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五大修正重點
2023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司法院指出,這是2008年智慧財產法院成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實施以來,最大的一次修正。從原來的41個條文,一口氣增加到77個條文,成長將近一倍,複雜度也跟著提升。為了讓關心智財制度的讀者,可以掌握這次修法的重點,北美智權報將從本期推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系列報導》,分別針對本次修法的重點概要、修法後引入的新制度、修法後對於專利侵權訴訟和營業秘密訴訟的影響進行相關報導。
九大修正重點
由於本次修法新增的制度非常多,可藉由司法院、行政院於2022年10月向立法院提出的草案總說明中,所提出的十大修正重點,來概括這次修正的10...
命運多舛的歐盟電子隱私權規則
2021年底,韓國終於通過GDPR適足性認定,而我國尚在努力談判中——顯見GDPR已逐漸在歐盟境外發揮影響力。然而,當年規劃一同實施的ePrivacy Regulation卻因爭議過大而遲遲未完成立法。
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被認為是歐盟資料保護邁向現代化的重要里程碑,而原擬於2018年與GDPR一併通過的電子隱私權規則(ePrivacy Regulation, "ePR"),雖同屬促進信賴且安全之數位單一市場的重要環節,卻因各會員國就適用範圍、與GDPR之關係、裝置追蹤、cookie規範等眾多問題無法...
再探勞動智慧案件管轄新發展
自勞動事件法於109年初上路後,因容許雙軌專屬管轄之現象發生,任憑專業管轄也有選擇空間,因此勞動案件之專業管轄競合問題逐漸浮現,乃至於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於今年(112年)修法回應解決相關問題。本文即就勞動事件法上路近4年來,勞動智慧案件在專業管轄方面之發展,進行觀察、追蹤及分析,並提出個人看法及建議。
背景回顧與提要
在勞動事件法於109年初施行前後,筆者曾於北美智權報先後發表「勞動智慧案件,誰來管?談專業法院(庭)管轄競合及其解決之道」(下稱《管轄權專文》)及「管轄自由競爭市場?勞動智慧案件管轄權歸屬之法政策分析」(下稱《管轄政策專文》)兩篇文章。兩篇專文主要針對勞動事件與智慧案件各...
歐盟人工智慧AI法案草案概觀:第三國供應商也適用
歐洲議會於2023 年 6 月14日以 499 票贊成、28 票反對、93 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人工智慧 (AI) 法案的草案,隨後會與歐盟成員國就該法案的最終形式進行談判,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前達成共識協議。這些規範將確保歐洲開發及使用的人工智慧能完全符合歐盟的權利和價值觀,包括人類監督、安全、隱私、透明度、非歧視以及社會和環境福祉。
乍看之下歐盟人工智慧法案和台灣關係有點遙遠,其實不然。因為新規範除了適用於在歐盟境內的人工智慧系統供應商之外,還適用於在第三國設立,但於歐盟市場或歐盟提供或使用其人工智慧系統的供應商。為了防止廠商規避法規,新規範也適用於身處第三國的人工智慧系統供應商和用戶,而...
再生醫療三法變兩法,生醫產業將受惠三大利多!
多方關注的《再生醫療三法》目前正在行政院審查,力拚今年送立法院審議。為了加快審查速度,將從「再生醫療三法」簡化為「再生醫療二法」,新法將有助於細胞治療走向製劑發展階段,降低細胞治療的成本、擺脫富人醫療的批評,並有條件許可第二期製劑,加快運用在急迫的病人身上,縮短臨床治療的應用時間。
自2018年《特管辦法》納入細胞治療技術後,累積至今年9月底,全台共核准170件治療計畫、受惠病患約800人。細胞治療在台灣尚未發展成熟,《特管法》開放的是患者取出自己的細胞培養「自體細胞」治療,治療費用成本仍比外國高,被批為「富人醫療」。根據統計,再生醫療療程的平均花費為新台幣180萬元,是多數病患無法...
全球最低稅負制2023年上路,各國爭奪課稅權
隨著全球對於疫情由對抗轉為共存,各國政府重新開始關注稅制改革,鞏固稅基最重要的就是租稅資訊的透明度,2023年即將實施的全球最低稅負制,藉由稅收兩大支柱佈下天羅和地網,而各國政府為避免課稅權流失,勢必將相繼導入最低稅負制,台灣目前共有439家跨國企業及外資在台子公司符合全球最低稅負制門檻,最快2023年就會受到影響。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及歐美各國等137國於2021年10月8日達成一項歷史性協議,敲定改革國際稅收制度的兩大支柱關鍵內容。KPMG安侯建業國際租稅諮詢服務主持會計師丁傳倫指出,第一支柱是針對大型且獲利能力最高的跨國企業,部分利潤要重新分配,門檻是全球營收超過2...
中國修法新增的援引加入和優先權恢復、 增加與改正的牽連關係
中國專利法師施細則第45條的援引加入與同法第36、37間的關係如何?再對應到台灣的規定,二者間是否有不同?
筆者曾於《淺談兩岸專利優先權主張復權、新增與修正 》一文中談到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36、37條,對於申請案遲誤主張期間或記載錯誤的優先權主張,給予恢復、增加與改正的權利。惟於同法第45條中也有涉及優先權基礎案的規定;於此,再深入說明該二項制度的關係與注意點。
● 中國規範
首先,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45條的條文如下: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或者錯誤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的部分內容,但申請人在遞交日要求了優先權的,可以自遞交日起2個月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