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科技匯聚!《2023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10/12盛大開展
由經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農業部、國防部、教育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中央研究院等11部會聯合主辦的2023「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將於10月12日至14日於台北世貿1館盛大揭幕,集結近500家廠商、1100件發明技術,展示最新的創新專利發明品。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李淑美出席展前記者會,搶先曝光多件具備亮點的發明專利,並鼓勵更多國人踴躍投入創新研發領域。
「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創博會)從2018年開始轉型,每年展示國內外最新的創新科技與產品,推動產業升級轉型與國際合作,期望以台灣研發能量及地理優勢,作為新南向及歐、美、日等國家之間的技...
專利授權
專利權人申請專利之後,可以自行利用專利製成商品獲利,也可以將專利授權予他人;或是除了自己製作之外,也可同時授權出去。專利授權的優點是容易將專利產品普及化,且專利權人本身並不用負擔太多的成本,隨著專利商品化的同時,專利權人仍然能持續獲利。因此除了自製之外,將專利授權也是專利權人可以善用的一種選擇。
專利權授權是指專利權人將專利授權他人實施,而授權內容可能包括製造、販賣、進口、使用或者是其中的部分,視個別的契約內容而定。授權基本上是讓被授權人處於一個可以使用專利內容而不被專利權人起訴的地位,而專利權人仍保有原本的權利。
授權是一種很常見的智慧財產權利用方式。授權(license)與...
ARM首次公開募股(IPO):牽扯全球半導體格局的新挑戰
作為全球領先的半導體智慧財產(IP)授權公司,ARM近年來的發展引起了業界的廣泛關注。隨著首次公開募股(IPO),其業務模式和市場策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檢視。特別是與高通的法律爭端和原有客戶組成的RISC-V聯盟等挑戰,可能影響ARM的IPO前景和未來的IP授權業務。本文將深入分析這些因素,並探討它們對ARM的戰略和前景的影響。
ARM 是全球知名的半導體技術公司,主要業務是提供專業的晶片架構設計與相關IP授權,目前正計劃在今年9月在納斯達克進行一次價值600億至700億美元的首次公開募股(IPO)。這一目標估值使其成為美國近兩年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IPO。這家由日本投資巨頭軟銀(Sof...
每年立案破百件! 智慧局局長廖承威呼籲企業重視營業秘密保護
《國家安全法》在2022年針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洩進行修法,凸顯政府強化營業秘密保障的決心,另一方面也顯示出,在全球激烈競爭的經濟環境中,企業要保護營業秘密面臨更大的挑戰。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呼籲,企業要把自家裡的秘密管理好,就要做到合理的保護措施,沒有公司希望營業秘密被竊取,但是一旦真的發生時,若公司有盡到合理保護措施,起訴的成功率相對就會高一點。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及資策會科法所日前共同舉辦「營業秘密法遵與內控之優化- A+強化版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研討會,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致詞時指出,法務部司法院在2021年的時候做過一個統計,公司遇到最主要的營業秘密問題,就是內部員工竊取公司的...
商標善意先使用
繼北美智權報336期介紹《商標合理使用》 後,本刊期繼續介紹《商標善意先使用》。
善意先使用制度是按在他人商標註冊申請日前,善意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者,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但以原使用之商品或服務為限;商標權人並得要求其附加適當之區別標示,商標法第 36 條第 1 項第 4款有明文規定。
按商標權之取得,雖賦予商標權人專用及排除他人使用之權利,惟為避免阻礙市場自由競爭及調合商標先註冊主義與先使用主義之衝突,商標專用權之效力仍須受到一定之限制,故商標法第36條特別規定得合理使用他人註冊商標之各種態樣,而第 36 條第 1 項第 4款則是針對「善意先使...
2023年WIPO全球獎揭曉, 看中小企業如何利用智財權獲取成功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近日公佈了2023年全球獎名單,從548份參賽申請中挑出最終7家獲獎企業,包括兩家中國企業:開發多場景智慧、綠色解決方案的上海西井科技公司,和全面數位化解決方案供應商西安可視可覺網路科技公司;其他5家企業分別來自法國、肯亞、墨西哥、新加坡和斯洛維尼亞,業務範圍從空氣品質測量儀器到定向給藥的奈米技術平台,再到擴增實境(AR)、生物材料技術不一而足。這些獲獎的中小企業(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ME)不僅利用智慧財產權取得了商業成功,並對經濟、社會和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力,因而獲選成為第二屆年度競賽的獲獎者。
誰可以申...
專利屬地主義的突破:日本智財高院對跨境線上軟體服務侵權做出重要判決
日本智財高院大合議庭於2023年5月26日作出重要判決,明確地突破了專利侵權屬地主義的限制。該案被告所提供的是跨境線上軟體服務,而法院要問的問題是:被告的系統有一部分不在日本而在美國,是否屬於日本境內的專利實施?最後智財高院認為,該系統的主要使用在日本,儘管系統部分元件在外國,無礙於構成在日本的專利侵權。
線上軟體服務跨境提供
在網路數位時代,越來越多的科技屬於「線上軟體服務」科技(Software as a Service,簡稱SaaS),其是一種軟體交付模式,在這種交付模式中,軟體僅需通過網路,不須經過傳統的安裝步驟即可使用,軟體及其相關的資料集中代管於雲端服務。
日本與所有...
設計與著作權及商標制度間之調和
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118(1)條授權歐洲議會與理事會,透過普通立法程序制定歐洲智慧財產權相關措施,以提供一致性保護。該規定取代歐盟條約第308條,成為歐盟商標規則(EUTMR)與共同體設計規則(CDR)之法律基礎。而CDR及共同體設計指令(CDD)之修訂提案亦是循此授權,宗旨之一便是調和設計與其他智慧財產權制度之關係。
與著作權制度之調和
CDR敘文第32條(CDD敘文第8條措辭相仿)指出,鑑於當時著作權法並未調和之情況,一方面針對共同體設計與著作權法確立累積保護原則(principle of cumulation of protection),另方面則允許成員國自由決定著作權...
再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中的查證人制度
在北美智權報333期《聯發科法務長宿文堂:查證人在未來智財權訴訟案件中占關鍵地位 》一文中,強調新制中查證人的重要性,由於查證人是由法院選任的,因此,法院如何選任查證人,遊戲規則非常重要。然而,除了如何選任查證人外,預見整個查證人制度本身在實務執行上也會面對很多挑戰,本文將一一闡述。
審理法新制擴大了專家參與的部分,引進了查證制度。據相關修法單位表示,引進查證制度的主要考量,是在於原告或者權利人在起訴之後,都有舉證困難的問題,也就是很難收集有效證據,讓法院相信構成侵權或是竊取營業秘密,因此希望透過新的查證制度,引進由法院選任的客觀中立第3人(專家),而這個查證人除了可以進入被告的場所...
從前案檢索到專利商品化,智慧局為中小企業提供一條龍式貼心服務
「專利基本上要活化,假設沒有活化,就只是一張壁紙(paper patent),而且當規費越繳越多,壁紙甚至會增值。從智慧局一個審查官出身,從事專利服務接近30年,一路上看來,以前我們在智權相關論壇中,很多時候只看到智權部門的人,層級頂多到法務長而已,很難得看到會計師。很明顯的是智權市場在這幾年動起來了,我覺得是件好事;作為一個專利主管機關,把這個場子弄熱是好的現象;不管是對營運還是營業,都是正面的。」智慧局局長廖承威於5月下旬應邀出席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工業技術研究院、創智智權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舉辦之「專利暨智財的商業營運與國際實務研討會」時,以以上開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