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職前訓練簡介 (上)
在北美智權報311期的文章《專利師考試情報與參考書介紹》中,除了介紹專利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的考試科目外,更提供了考試專用相關的參考書籍。惟若專利從業人員順利通過專利師考試後,後續將如何呢?本文分上、下兩部分接續介紹通過專利師考試後的下一步 ─ 專利師職前訓練。
我國專利師職前訓練
我國的專利師職前訓練目前由專利師公會辦理 (早期為智慧財產局) 。為了使辛苦通過專利師考試的專利從業人員能更順利的進入職場,專利師公會規劃設計了一系列相關課程,來強化考試及格者進入職場的先備知識,以利日後的執業。
由專利師公會規劃的課程內容十分豐富,除了齊全的智慧財產權課程 (包含著作權法、商...
擬制喪失新穎性的直接置換
說到擬制喪失新穎性,大部分人都把重點放在「先前技術」的適格性。但是,在實際運用擬制喪失新穎性相關規定的時候,先前技術的適格性可以說僅僅是門檻,真正的重點在於要如何判斷所謂的「內容相同」。
然而在審查階段之實務上,很少有案例可參酌,造成實務工作者在遭遇該事項之問題時難以掌握應對要點,因此,筆者在本文中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110年度民專訴字第32號判決為例,試著討論關於擬制喪失新穎性直接置換的判斷要點,希望能作為讀者之參考。
本期我們來談談擬制喪失新穎性判斷時的直接置換。
擬制喪失新穎性規定之概要
說到擬制喪失新穎性,大部分人都把重點放在「先前技術」的適格性。但是,在實際運用...
淺談侵權判斷與迴避設計
在部分申請專利以為自身企業保護的技術領域中,由於專利保護密集,造成企業開發新產品時往往需要同時進行自由運營檢索 (freedom to operate search,略稱為FTO),然若事有不協,侵權風險上升到相當程度,於重,企業必須放棄產品上市的計畫,研發成本付諸東流;於輕,企業必須修改產品來迴避有效的專利,這部分就是很多人所認為的迴避設計 (design around)。但是,迴避設計並非只能這樣被動地運作。
侵權判斷理論架構
迴避設計的目的在於避免侵害專利權,因此有必要先瞭解侵權判斷理論的架構。以我國的專利侵權判斷要點為例,該要點提出專利侵權判斷的流程 (見圖1) 以供法院作為審...
高血脂治療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In re Rosuvastatin Calcium Patent Litigation (Fed. Cir. 2012).
醫藥是許多人日常所必須使用到的,像是高血脂的患者,每日都需要定時服用治療藥物,但是很少會有人想知道自己使用的醫藥的成分為何,更不用說進一步了解其中的化學構造。然而,醫藥的化學構造是病症療效的來源,也多半是專利權所層層保護的部分,而且更是醫藥專利侵權訴訟中常被侵害的熱點之一。由此可知,醫藥化學相當重要。
其中,高血脂藥物的化學構造鮮有人探討,因此,本文藉由高血脂治療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案件:In re Rosuvastatin Calcium Patent Litigation(Fed. Cir. 2012).,來探討高血脂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
案件背景
本案被告有多家學...
從專利看車輛智慧座艙系統關鍵技術發展趨勢
隨著5G布建的普及化,帶出車聯網時代的來臨,智慧化、個人化需求的提升,在新一代車輛產業中發展出「智慧座艙」的概念,智慧座艙目前並無統一的規格標準,凡是能提供個人化、智能化及沉浸式體驗目的的相關發明,均能實現於車輛智慧座艙中,相關市場也不再是由傳統品牌汽車大廠及車輛零組件供應商主導,因此未來「智慧座艙」概念可為資通訊技術開發經驗豐富的台灣廠商帶來無數創造利潤之商機。為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去年(2023) 10月31日發佈了《車輛智慧座艙系統關鍵技術專利趨勢分析研究》報告,以專利來導航,透過專利申請現況,找出產業發展的脈絡,提供廠商在進入車用市場上相關的研發注意事項,並關注進入相關技術領域所屬的...
穩定劑之均等侵權:Abraxis Bioscience, Inc. v. Mayne Pharma Inc. (Fed. Cir. 2006)
日常生活中,我們已非常習慣使用文字來描述人事物,但在文字的描述上仍有先天上的限制,就是無法達到百分之百的準確。即便是較為嚴格的法律,在同一條文中所使用的法律文字,不同的法律學者仍可能做出不同的解讀,更不用說在申請專利範圍之中所使用的文字。
申請專利範圍是專利的核心部分,其描述著申請人所想要保護的部分,這部分是由文字所撰寫描述的。申請專利範圍的文字可以構成一定的範圍,但在這範圍之外,是否也可以被視為是申請專利範圍文字所描述的部分呢?這部分就涉及到「均等範圍」的認定。簡言之,均等範圍所要探討的就是申請專利範圍文字的延伸空間。
在醫藥專利侵權訴訟中,當被告的被控侵權物落入這申請專利範圍文...
先前技術中的明顯錯誤 ─ LG ELECTRONICS INC. v. IMMERVISION, INC.
在美國專利之審查階段,對於先前技術中的明顯錯誤 (obvious error),執掌專利相關爭訟的司法機關早在1970於In re Yale案中就已確立了「明顯錯誤的資訊不能用作為揭露系爭請求項之基礎」的原則,此一原則看似合理且妥當。由於In re Yale中發生的錯誤無須甚費心力即可辨認,當屬「明顯」,應無疑義,但對於需要耗費相當人力方能辨認的錯誤,是否屬於「明顯」,則鮮有相關見解。
In re Yale案件背景
在正式進入LG ELECTRONICS INC. v. IMMERVISION, INC.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半世紀前In re Yale (434 F.2d 666 (C...
癲癇症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Pfizer Inc. v. Tev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Fed. Cir. 2014)
醫藥是許多人日常所必須使用到的,例如:有著癲癇症的患者,都需要定時服用治療藥物,但是較少有人會想知道自己使用醫藥的成分為何,更不用說進一步了解其中的化學構造。然而,醫藥的化學構造是病症療效的來源,也多半是專利權所層層保護的部分,而且更是醫藥專利侵權訴訟中常被侵害的熱點之一。由此可知,醫藥化學構造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其中,癲癇症藥物的化學構造更鮮有人探討,因此,本文藉由癲癇症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Pfizer Inc. v. Tev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Fed. Cir. 2014).案件來探討癲癇症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
案件背景
本...
專利師職前訓練介紹 (下)
在北美智權報311期的文章《專利師考試情報與參考書介紹》中,除了介紹專利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的考試科目外,更提供了考試專用相關的參考書籍。惟若專利從業人員順利通過專利師考試後,後續將如何呢?本文接續介紹通過專利師考試後的下一步 ─ 專利師職前訓練。
在北美智權報330期中介紹了我國的專利師職前訓練《專利師職前訓練介紹(上)》,該職前訓練課程由專利師公會辦理,公會除了規劃有完整豐富的課程外,更邀請許多業界專利師及智慧財產局的長官們授課,講者陣容優秀又堅強,更讓新科專利師們的知識及經驗得以強化。專利師職前訓練豐富的課程內容尚未全數介紹完畢,本篇接續介紹:
發明審查實務
在發明...
再論方法界定產物 (product by process)
方法界定產物 (Product-by-Process) 之請求項最初被發展出來的原因是有部分發明無法以結構來充分界定,故以發明之生產、製作方式定義之。在美國專利實務中,不論是否能夠用結構特徵來定義,申請人都可以用方法界定產物的方式定義全新的產物。在侵權判斷上,待證產物必須被證明是以請求項中記載的方法生產,方構成侵害專利權;然而,方法界定產物請求項的審查仍需以結構特徵來判斷其可專利性。
方法界定產物的適用
根據35 U.S.C. 112(b),請求項應詳盡指出並明確主張申請標的 (…claims particularly pointing out and distinctly cla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