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光感測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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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的智慧型手機中,光感測器是一個很重要的零件。舉例來說,目前的智慧型手機大多可以根據外界環境的亮度,自動調整手機螢幕的亮度。在白天時如果螢幕亮度太暗,人眼就會無法看清楚。相反地,在晚上時如果螢幕亮度太高,對人眼會造成傷害。因此,現代的智慧型手機當中都具有光感測器,能夠偵測外界的亮度。此外,手機在拍照時可以根據外界的亮度自動進行補光,也可以根據光感測器偵測到的色溫自動進行白平衡。 用來衡量亮度的單位稱為勒克斯 (Lux),一般居家照明的亮度大約是100~ 300 Lux,在夜晚只有月光時大約是0.2 Lux,在大太陽下則是100,000 Lux。一個好的光感測器,必須具有非常寬的動...

國際金融學院借鑒,看新加坡如何培養財富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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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多年前即希望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當前在時機成熟下成立國際金融學院,希冀能培育出跨國資產管理與金融科技人才,並以政大為主要人才訓練中心。放眼亞洲,新加坡的WMI金融人才培訓機構由官方支持,透過淡馬錫與GIC共同成立,其完善的訓練機制,搭配新加坡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在資產管理與私人銀行的培訓上提供強大實務培訓與國際視野,參考WMI在資產管理人才培訓上的做法,或許能在我國政府於人才建立上提供相關靈感。 2022年5月,國際金融學院正式在政大揭牌,為讓台灣年輕人才能與國際金融接軌,以《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為基底,學院以「國際資產管理」、「金融創新與商品」、「ESG...

專利入門者一定要讀的美國專利法顯而易見性判決:KSR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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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美國專利法第103條「顯而易知性」(obviousness)的判斷基準,奠基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所做出的KSR International Co. v. Teleflex Inc.案(KSR案)判決,其修正當時的「建議(suggestion)、教示(teaching)或動機(motivation)」原則(稱「TSM原則」)。 KSR案判決鬆綁了法院對於顯而易知性判斷的操作,使得法院可對許多不具創意的專利宣告無效,或美國專利暨商標局(USPTO)可據此核駁簡單發明的專利申請。然而,其反面效果即是美國專利的取得更困難,或在專利侵權訴訟時抵抗專利無效抗辯之難度提高。 KSR案判決是...

美國專利進步性面面觀 ─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 of New York v. Illumina,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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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實務下,反向教示已有完整的法理,主要有兩個分析方向:首先,先前技術中較佳或優選實施例之存在,並不構成對較廣之揭露內容或較不理想之實施例的反向教示;再者,單純揭露替代技術方案,而無「批評、詆毀或以其他方式阻攔」的話,揭露替代技術方案亦不構成反向教示。 技術背景 聚合酶連鎖反應 (polymer chain reaction),即近來全民耳熟能詳PCR,其技術之根本是利用特殊的DNA聚合酶 (具耐受溫度變化能力者),將原本發生在細胞內部的DNA複製系統搬移到試管之中,供給DNA之單體,即去氧核糖核苷酸 ,再利用特殊的反應條件 (溫度變化循環促使雙股DNA分離與重新配對) 加速DNA...

販賣NFT數位作品侵害商標?紐約南區地院Hermès International v. Rothschild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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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日,紐約南區地區法院判決了世界上第一起NFT(非同質貨幣)銷售涉及侵害商標的案例。該案中,愛馬仕(Hermès)控告一名藝術家,他創作了一系列的愛馬仕柏金包的各種畫作,取名為「MetaBirkins」系列,以NFT在網路上銷售。該藝術家請求直接駁回該訴訟,但法院裁定認為應受理該訴訟。 藝術家創作MetaBirkins系列數位創作 這起案件名為Hermès International, et al. v Mason Rothschild案。自稱為Mason Rothschild的畫家,以愛馬仕經典款柏金包(Birkin)的外型,換上毛茸茸的材質,搭上不同配色,創作了一系...

CRISPR專利申請之爭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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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CRISPR專利申請之爭議(一)」的第二部分 專利爭議歐美命運大不同(續) 上訴審所審酌證據包括原先PTAB審酌證據包括專家證人、該領域具有技術之人的聲明、先前技術發明人的聲明、以及先前失敗的經驗判斷相關證據如下: 專家證人Paul Simons 博士證詞 Paul的證詞證實原核系統和真核系統之間的差異,因此可導出CRISPR-Cas9 系統在真核細胞中的應用是無法被預測。他解釋說,CRISPR-Cas9系統的功能依賴Cas9蛋白適當的折疊。由於折疊對於 CRISPR-Cas9 系統尤為重要,因為 Cas9 蛋白在執行其功能時會發生結構的改變(conformati...

共同侵權行為理論與方法請求項之複數侵權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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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稱「華南銀行」)在2018年10月間遭到異康股份有限公司指控專利侵權。系爭專利為發明專利第I625684號「行動支付方法與行動支付設備」;系爭請求項為「一種行動支付方法」;被控侵權行為包括即「華銀Q收銀台」、「華銀台灣Pay(支援台灣Pay、QR Code共通支付標準)」等軟體程式。 智慧財產法院於108年民專訴字第59號民事判決中認為華南銀行並未侵害系爭專利。本案法院認為被控侵權程式並不構成文義侵害或落入均等論。不過,被告銀行事實上有提出無效性答辯,本案法院卻未就此為審判。智財法院於本案二審階段(智慧財產法院109年民專上字第13號民事判決)仍維持不侵權之...

車廠使用「藍芽」商標是否符合權利耗盡原則? 2022年Bluetooth SIG Inc. v. FCA US LLC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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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芽技術聯盟(Bluetooth SIG)註冊了相關藍芽商標,包括大家常看到的藍芽符號。要使用這些藍芽商標,必須加入該協會獲得授權,且產品經過認證並繳交費用。美國生產飛雅特、克萊斯勒、道奇汽車的FCA集團認為,其乃是購買自第三方供應商的產品,可以主張商標權利耗盡原則,故不需要加入藍芽技術聯盟繳費。2022年4月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判決Bluetooth SIG Inc. v. FCA US LLC案,認為車商只要有充分說明,有機會主張權利耗盡。 藍芽技術聯盟(Bluetooth SIG)與商標 本案的原告是藍芽技術聯盟(Bluetooth Special Interest Group,縮寫...

CRISPR專利申請之爭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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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SPR-Cas9是一項劃時代生物科技術,它是革命性的基因編輯方法,可用於修改生物體的基因組,以精確實現改變基因的理想,可允許刪除現有基因和/或添加新基因。這項技術最早在1987 年,由一位日本科學家在大腸桿菌的基因體發現某一重複DNA(Repeat)小段,而這段序列後來被稱為CRISPR(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規則性間隔重複迴文序列群)。 ※本文為「CRISPR專利申請之爭議」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將於310期刊出 此後,西班牙學者Mojica, F.發現可於P1噬菌體基因中找到特...

影響力風潮吹入新創,創業獲利兼顧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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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市場總是競爭又殘酷的,許多新創除了擔憂今天的生存,還必須必須兼顧明天的發展。同時,一股新的浪潮: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ment),已逐漸在國際成形。這股浪潮自2008年開始,由次級市場吹向一級市場,許多國際創投在投資評估時,也將相關指標納入投資決策中。由於台灣新創未來若要成長,拓展海外市場是不可避免的道路,加上當前環境、公司治理的標準越來越多,企業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否則未來容易在供應鏈或市場中被剔除;此外,除被動地符合規定外,主動解決社會問題也是新創在發展上可規模化的切入點之一,且須在草創時就開始準備。 在數位經濟發酵下,全球新創帶來的價值不僅於自身,還進一步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