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探勞動智慧案件管轄新發展
自勞動事件法於109年初上路後,因容許雙軌專屬管轄之現象發生,任憑專業管轄也有選擇空間,因此勞動案件之專業管轄競合問題逐漸浮現,乃至於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於今年(112年)修法回應解決相關問題。本文即就勞動事件法上路近4年來,勞動智慧案件在專業管轄方面之發展,進行觀察、追蹤及分析,並提出個人看法及建議。
背景回顧與提要
在勞動事件法於109年初施行前後,筆者曾於北美智權報先後發表「勞動智慧案件,誰來管?談專業法院(庭)管轄競合及其解決之道」(下稱《管轄權專文》)及「管轄自由競爭市場?勞動智慧案件管轄權歸屬之法政策分析」(下稱《管轄政策專文》)兩篇文章。兩篇專文主要針對勞動事件與智慧案件各...
中國修法新增的援引加入和優先權恢復、 增加與改正的牽連關係
中國專利法師施細則第45條的援引加入與同法第36、37間的關係如何?再對應到台灣的規定,二者間是否有不同?
筆者曾於《淺談兩岸專利優先權主張復權、新增與修正 》一文中談到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36、37條,對於申請案遲誤主張期間或記載錯誤的優先權主張,給予恢復、增加與改正的權利。惟於同法第45條中也有涉及優先權基礎案的規定;於此,再深入說明該二項制度的關係與注意點。
● 中國規範
首先,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45條的條文如下: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或者錯誤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的部分內容,但申請人在遞交日要求了優先權的,可以自遞交日起2個月內或...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五大修正重點
2023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司法院指出,這是2008年智慧財產法院成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實施以來,最大的一次修正。從原來的41個條文,一口氣增加到77個條文,成長將近一倍,複雜度也跟著提升。為了讓關心智財制度的讀者,可以掌握這次修法的重點,北美智權報將從本期推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系列報導》,分別針對本次修法的重點概要、修法後引入的新制度、修法後對於專利侵權訴訟和營業秘密訴訟的影響進行相關報導。
九大修正重點
由於本次修法新增的制度非常多,可藉由司法院、行政院於2022年10月向立法院提出的草案總說明中,所提出的十大修正重點,來概括這次修正的10...
吸引外籍人士留台的新政策:數位游牧簽證上路
近年來政府為了吸引外籍人士留在台灣,促進本地觀光與消費,並希望他們能在台灣長期居留,國發會於民國113年12月31日發佈「外國人來台申請數位游牧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符合相關條件的外籍人士,不需申請在台工作許可(非為台灣境內事業單位或雇主提供勞務),即可向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申請核發3個月效期且可多次入出國之數位游牧停留簽證;另,若有繼續停留之必要者,得於停留期限3個月期滿前,可免出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每次總停留期間最長達6個月。
如何適用
申請人須為享有「我國免簽證待遇國家」之國民並符合特定條件,例如持有他國數位游牧簽證證明,或達到一定年齡和薪水限制(即年滿30歲且最近2年任一...
歐盟人工智慧AI法案草案概觀:第三國供應商也適用
歐洲議會於2023 年 6 月14日以 499 票贊成、28 票反對、93 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人工智慧 (AI) 法案的草案,隨後會與歐盟成員國就該法案的最終形式進行談判,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前達成共識協議。這些規範將確保歐洲開發及使用的人工智慧能完全符合歐盟的權利和價值觀,包括人類監督、安全、隱私、透明度、非歧視以及社會和環境福祉。
乍看之下歐盟人工智慧法案和台灣關係有點遙遠,其實不然。因為新規範除了適用於在歐盟境內的人工智慧系統供應商之外,還適用於在第三國設立,但於歐盟市場或歐盟提供或使用其人工智慧系統的供應商。為了防止廠商規避法規,新規範也適用於身處第三國的人工智慧系統供應商和用戶,而...
再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中的查證人制度
在北美智權報333期《聯發科法務長宿文堂:查證人在未來智財權訴訟案件中占關鍵地位 》一文中,強調新制中查證人的重要性,由於查證人是由法院選任的,因此,法院如何選任查證人,遊戲規則非常重要。然而,除了如何選任查證人外,預見整個查證人制度本身在實務執行上也會面對很多挑戰,本文將一一闡述。
審理法新制擴大了專家參與的部分,引進了查證制度。據相關修法單位表示,引進查證制度的主要考量,是在於原告或者權利人在起訴之後,都有舉證困難的問題,也就是很難收集有效證據,讓法院相信構成侵權或是竊取營業秘密,因此希望透過新的查證制度,引進由法院選任的客觀中立第3人(專家),而這個查證人除了可以進入被告的場所...
為徹底整治商標亂象,中國將大幅翻修商標法
丁真、冰墩墩、谷愛凌……這些都是在中國大陸曾經紅火的人物或吉祥物,更曾經是讓官方頭疼不已的商標搶註標的。為了抑制各種蹭熱度、囤商標、碰瓷提告的商標亂象,短短4年內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再一次進行商標法的修正,期待能藉由引入一連串新制度,讓中國大陸的商標布局活動回到正軌。
2023年初中國大陸最熱播的劇集,當屬刑偵劇「狂飆」。由於作品實在太受歡迎,劇中人物也毫不意外地被商標蟑螂蹭熱度,像是「安欣」、「高啟強」兩個主要角色的名字,都被用來申請了多個商品和服務類別的商標註冊。
很明顯地,雖然官方近年來不停出手壓制各類的商標搶註,但從中國大陸商標的申請量和註冊量來看,效果實在很有限。根...
註冊程序及費用大幅簡化
如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並提升其競爭力,不僅是歐盟單一市場的核心課題,也是歐盟眾多領域計畫的宗旨之一,譬如機器翻譯eTranslation的推廣即是。而本文所介紹之共同體註冊設計(RCD)程序及費用精簡提案,則是遵循執委會監管合適性及績效計畫(REFIT)精神,在實現與歐盟商標制度一致化目標之際,也為中小企業與個人設計師打造更友善、有效率的智慧財產保護環境。
在共同體設計規則及指令(CDR & CDD)之修訂提案中,執委會(Commission)念茲在茲的重要問題有二,一是零備件保護爭議(參見第328期:歐盟設計維修條款立法再度迎來曙光),另一便是因RCD程序過於繁複,導致保護成...
TIPO分割案修法探討
我國經濟部於2023年3月24日發布專利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並定於同年5月1日施行。本次法令修正主要關於分割之子案未直接引用母案說明書時的處理方式,以及明定生物材料寄存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應包含存活證明。TIPO為宣導本次修正內容,在4月下旬陸續舉辦專利法令說明會,說明會內容還提及即將發布之審查基準修正的內容。本期挑選對撰稿工程師影響較大的分割案議題作為報導主軸。
學院派分割案
我國專利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分割後之申請案,不得超出原申請案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同法條第5、6項則規定分割案應就其原申請案以完成之程序,續行審查。
在申請人已預期或已規劃一申請...
歐盟邊境碳稅10月上路!電子業三大關鍵策略打造永續供應鏈
歐洲議會在2023年4月18日立法通過實施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適用範圍涵蓋鋼鐵、水泥、鋁、化肥、氫和電力等產品類別,並自2023 年10 月1 日起上路,新法將遵循世界貿易組織(WTO)所制定之規範。電子業全球供應鏈相當複雜,在製造過程中會產生污染環境的碳排問題,隨著國際監管日益嚴峻,電子業應盡速轉型以因應氣候變遷相關規定,將未來可能受到的衝擊降到最低。
原本碳邊境調整機制過渡期是從今年1月1日起施行,後來延至202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雖CBAM實施時間延後,但CBAM範圍特定商品已確定擴大,受影響的進口商於過渡期將須申報相關產品的碳排放量,應盡速採取行動及規劃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