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專利代理人禁止性從業行為清單》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0
2

5月15日下午,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線上舉辦《專利代理禁止性從業行為清單》發布及宣貫會。會議發布並解讀了由國家知識產權指導協會制定的《專利代理人禁止性從業行為清單》(以下簡稱《清單》)。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會長賀化出席會議並講話,全國協會常務理事、各地方協會以及行業代表共600餘人參加會議。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賀化強調,中國各專利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要深刻認識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對專利代理行業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實增強守好行業發展環境和自律底線的緊迫感、責任感,要把認真落實禁止行為清單作為日常行為的落腳點、根本點,共同推動行業健康有序和高質量發展。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協會副會長陳浩則從定位、制定原則和主要內容三方面詳細介紹了《清單》。陳浩指出,《清單》是普法宣傳和執業規範工具,透過清單化列舉禁止性從業行為,便於專利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快速掌握行業監管規定,明確行業底線,增強職業紀律意識。

《專利代理人禁止性從業行為清單》解讀

《清單》是普法宣傳和執業規範工具,透過清單化列舉禁止性從業行為,便於專利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快速掌握行業監管規定,標明行為底線,增強執業紀律意識,同時,便於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依據相關規定,對代理機構予以監督。

《清單》共列舉了20條禁止性從業行為,主要內容有三個面向:

一是代理業務合法性面:包括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嚴重損害委託人權益等行為,出租、出借專利代理機構資質,專利代理師掛證,拒絕委託人轉委託,未經委託人同意轉包第三方,以自己名義或藉用、冒用他人名義申請專利或宣告無效,偽造變造法律文件、票據、簽名,濫用法律程序或訴訟程序、惡意等投訴。

二是規範經營競爭行為方面:包括「快速授權」「包授權」等虛假宣傳,詐欺詆毀、惡意低價競爭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明示或暗示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有特殊關係,向從事審查或管理的工作人員行賄或利益輸送等。

三是代理機構內部管理方面:包括不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不遵守保密義務、利益衝突審查、簽名責任,違規聘用相關人員,代理機構不具備執業資格後未及時妥善辦理未辦理的專利代理業務等。

資料來源:

  1. 2025/5/16,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人禁止性從業行為清單》發布及宣貫會成功舉辦
  2. 2025/5/16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人禁止性從業行為清單》解讀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發表留言

請輸入您的評論!
請在此輸入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