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通过《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简化保护程序、节省申请人时间及金钱

李淑莲/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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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会员国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Riyadh Design Law Treaty,下称《条约》),WIPO总干事邓鸿森(General Daren Tang)表示,《条约》为全球设计者带突破性的改变,简化了国内外外观设计的保护程序,不仅节省时间和金钱,更提高了申请效率,推动国际社会支持设计创新和促进跨国设计的合作。《条约》为WIPO通过的第28个条约,须有15个缔约方才能生效。

沙特阿拉伯知识产权局局长暨Diplomatic Conference on Design Law会议主席 Abdulaziz AlSwailem在会议上敲下议事槌, 象征《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正式通过;图片来源WIPO。

WIPO总干事邓鸿森对《条约》的通过表示肯定,而《条约》的命名是为了表彰主办最后阶段谈判的城市利雅得(Riyadh)。沙特阿拉伯知识产权局局长暨Diplomatic Conference on Design Law会议主席Abdulaziz AlSwailem表示:「《利雅得设计法条约》的名称反映了沙特阿拉伯作为文化之间的桥梁和支持全球倡议的中心的关键作用。《条约》的通过是一项历史性成就,凸显了沙特阿拉伯对国际知识产权框架的合作和贡献;它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开辟了新的途径,《条约》将为重要的法律框架奠定基础,使设计师受益并促进全球创新和创造力。」

图片来源:WIPO

如今,保护外观设计的流程因国家而异。在一些国家,外观设计作为 「注册外观设计」提交,而注册系统可能涉及知识产权局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而涉及的程序则因国家而异。在一些其他司法管辖区,设计则是作为「设计专利」而受到专利法的保护,通常只有在知识产权局对设计申请进行彻底审查后才会授予。

此外,设计者通常必须遵循其寻求保护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制定的申请程序。由于设计权具有地域性,故仅限于获得保护的国家或地区,因此设计者必须在他们希望保护其设计的每个国家或地区经历相同的程序。

《利雅得条约》带来的好处

WIPO指出《条约》将有助于使外观设计保护程序的框架更具可预测性,并使程序本身更简单、更便宜。设计师可以更轻松地在多个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提交申请。

《条约》的规范及重点如下:

  • 明确限定外观设计在申请时必须提交的说明或要件的清单。确立一个封闭的清单,有助于为外观设计保护程序建立一个可预测的框架,让提出申请的外观设计人,可以清楚地知道可能需要哪些说明或要件。
  • 允许申请人选择在申请中呈现外观设计的方式(绘图、照片,或在知识产权局允许的情况下,可接受影像)。
  • 在特定条件下,允许申请人在一份申请中包含多项设计。
  • 对授予申请日的要求作出规定。尽量减少外观设计申请日期的要求,以避免因延迟申请日导致权利的丧失。
  • 规定在首次公开外观设计后有12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的此种公开不会影响其新颖性。
  • 允许申请人在获得申请日后,至少六个月内不公开其外观设计。
  • 规定救济措施并为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灵活性,以防止申请人因错过时限而丧失权利。如果没有此种措施,错过时限一般会导致权利的丧失,就外观设计而言,这种损失是无法弥补。
  • 简化请求展延外观设计注册的程序。
  • 推动引入外观设计电子申请系统和优先权电子交换平台。

此外,《条约》明确地将外观设计保护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的保护连结起来。这是透过一项规定来实现的,根据该规定,缔约方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外观设计注册资格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的信息。

作者: 李淑莲
现任: 北美智权报主编
学历: (台湾)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
经历: 半导体科技杂志(SST-Taiwan)总编辑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总编辑
日本电波新闻 (Dempa Shinbun) 驻海外记者
日经亚洲电子杂志 (台湾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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