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修訂《設計保護法施行細則》 確保設計「真正創作者」權益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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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設計申請中創作者身份的準確性,並提升國家研發成果管理效率,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局長金完基2月12日宣布,已對《設計保護法施行細則》(the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Design Protection Act) 進行部分修訂,且新規已於2025年2月12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訂重點在於強化設計申請中創作者(發明人)名單的更正程序,防止在審查程序後添加非創作者等濫用行為,並簡化國家研發設計成果的申請要求。

KIPO局長金完基;照片來源:KIPO

根據修訂後的細則,設計申請人在註冊決定作出後至最終註冊(繳費後)期間,不得新增創作者。然而,若創作者身份未變更,例如僅需修改姓名、更正拼寫錯誤或更新地址等情況,仍允許進行更正。因此,新增創作者的更正僅允許在註冊決定前或最終註冊後進行。此外,原本僅需在最終註冊後提交的更正證明文件,現在必須在審查過程中提交,以進一步確保創作者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任何對創作者名單的更正,均需提交詳細說明更正原因的書面文件,並附上由設計申請人及受影響創作者共同簽署或蓋章的確認文件。例如,若原列創作者為A和B,需更正為A和C,則確認文件必須包含設計申請人、B和C的簽名或蓋章。此修訂規定將適用於2025年2月12日後提交的更正申請。

此外,為簡化國家研發設計成果的管理,此次修訂還調整了相關文件的提交要求,刪除了不必要的欄位(如貢獻比例),並增加了重要提示,以提升行政效率。

韓國商標與設計審查局局長(Trademark & Design Examination Bureau)李春茂表示:「此次修訂確保了設計申請階段創作者名單的準確性,有助於明確所有權歸屬,並預防潛在的爭議。」

此次部分修訂的全文可於韓國知識產權局網站(www.kipo.go.kr)或韓國法律信息中心(www.law.go.kr)查閱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Design Protection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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