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近年積極整頓商標註冊簿,致力於清除欺詐性與無效的申請案。在過去6個月內,該局連續發布了11項行政命令,針對約10.500件涉嫌違規的商標申請與註冊進行撤銷或審查,此舉延續了前一年度移除超過52,000件無效案件的高壓態勢 。這些行政處分主要由商標註冊保護辦公室(RPO)主導執行,旨在打擊代辦機構繞過驗證機制、盜用美國律師執業證號及偽造電子簽名等系統性違規行為。調查顯示,不法實體如深圳寰逸與 Deputy Trademark 透過自動化腳本或孤立網路,在極短時間內大量提交內容虛假的申請,甚至虛構不存在的註冊規費來剝削申請人。此外,部分代辦機構還會冒充官方身份發送釣魚郵件,要求受害者支付不必要的服務費用,嚴重破壞了市場誠信。為了從根源防範欺詐,USPTO 現已強化身份驗證與帳戶監控機制,要求外國申請人必須由具備執照的美國律師代理,並透過行政命令建立透明的制裁
聯邦商標註冊簿的信任危機與制度轉型
聯邦商標註冊簿(USPTO Trademark Register)作為美國商業體系的基石,旨在為公眾提供權利告示,預防消費者混淆,並保護企業的品牌資產。然而,在過去十年間,該體系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外部威脅。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興起,來自外國(特別是中國)的商標申請案呈爆炸式增長,其中夾雜著大量虛假、欺詐及不具商業使用意圖的申請[1]。這種現象不僅導致註冊簿「膨脹」,使得合法企業在選擇商標時面臨嚴重的「可用空間縮減」,更直接挑戰了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行政權威與誠信底線[2] 。
為了應對此一危機,USPTO自2025年末至2026年中發起了一場行政攻勢。這場行動的核心在於11項關鍵的行政命令發布,旨在撤除上萬件無效申請、制裁違規代辦機構,並遏止冒用律師身份的系統性行為[3]。這不僅是一次局部的行政清理,更標誌著USPTO從傳統的「誠信推定」模式向「嚴格核實」與「主動追責」的制度範式轉移。
欺詐演變的歷史脈絡與 2019 年律師代表規則的副作用
回顧這場誠信之戰的起點,必須提及2019年實施的「美國執業律師代表規則」(U.S. Counsel Rule)。該規則要求所有居住地在外的商標申請人必須由具備美國執業資格的律師代理 。雖然此舉初衷是為了提升申請質量並確保外國申請人遵守美國法律,但卻意外催生了一個規模龐大的黑市。許多不法代辦機構為了規避律師代理成本,開始採取非法手段,包括盜用美國律師的執業證號、偽造電子簽名,或在律師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掛名為代理人[4] 。
2021年商務部監察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Inspector General, OIG)的一份審計報告揭露了制度的脆弱性,指出USPTO 缺乏有效手段核實律師身份,且大量通過了包含數位篡改樣本(Digitally Altered Specimens)的申請[5]。這份報告成為了日後行政改革的催化劑,促使 USPTO 成立了專門的註冊保護辦公室(Registration Protection Office, RPO),並於2025年8月採取了歷史性的行動,一次性終止了與某外國公司相關的52,000餘件欺詐申請[6]。
2025-2026年度行政打擊行動的量化規模
在繼承了2025年夏季大規模制裁的勢頭後,USPTO在隨後的6個月內精準鎖定了多個具有高度組織性的欺詐網絡。根據官方發布的數據,這11項行政命令直接針對約10,500件商標申請與註冊案進行撤銷或重新審查[7] 。
| 統計指標 | 2025 年 8 月大型制裁 |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5 月行動 |
| 行政命令總數 | 1 項核心制裁令 | 11 項行政命令(含理由陳述令[8]與制裁令) |
| 影響申請/註冊件數 | 超過 52,000 件 | 約 10,500 件 |
| 主要打擊對象 | 大型外國代理機構 | 中型代辦網路、冒名網站、虛假帳戶 |
| 核心違規行為 | 身份竊取、偽造樣本、未經授權執業 | 簽名違規、詐騙計費、繞過驗證、非法執法 |
表1. USPTO行政打擊非法商標註冊行動表列;整理製表: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表1數據反映出 USPTO 的打擊策略正變得更加精細化。當局不再僅僅依賴於偶爾的大型行動,而是通過持續不斷的行政命令,形成一種常態化的高壓威懾環境,旨在從根源上瓦解欺詐代辦機構的利潤鏈條。
11 項行政命令的戰術剖析與具體個案研究
這11項行政命令並非隨機發布,而是針對特定的欺詐行為模式進行了深度調查後的結果。透過對這些命令的分析,可以勾勒出當前商標欺詐行為的「工業化」特徵。
- 深圳寰逸(Shenzhen Huanyee IP)與自動化申請工廠
在2026年1月27日發布的理由陳述令中,USPTO詳細描述了深圳市寰逸知識產權有限公司(Shenzhen Huanye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 Ltd.)的運作模式[9] 。這家機構被發現利用單一的 USPTO.gov 帳戶在短短14個月內(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提交了超過 4,900件商標申請[10] 。
這種行為模式具有明顯的「非人類」(機械式) 特徵。調查顯示,該帳戶下的許多申請提交間隔不足三分鐘,這表明該機構使用了某種形式的自動化指令來繞過正常的審查程序[11]。此外,該機構還涉及嚴重的簽名違規行為。當 USPTO 向申請案中列名的律師詢問時,這些律師在偽證罪的威脅下聲明,他們從未授權該機構使用其簽名,甚至根本不知道這些申請的存在[12]。這種規模化的身份偽造不僅破壞了代理體系的誠信,更導致大量無效權利進入商標註冊簿,對其他誠信經營者的排他性權利構成了實質損害。
- Swift Brand Mark LLC 與地理孤立網路的欺騙行為
到了2026年2月25日,另一項針對 Swift Brand Mark LLC 的行政命令揭示了另一種欺詐行為[13]。該公司代表數以千計地理分佈廣泛的申請人提交了超過1,600 件申請。這些申請本應以直接簽名方式提交,即要求申請人本人輸入簽名,但這些申請卻全部來自一個地理位置偏遠的小型電腦網路[14]。
這種手法成為了USPTO判斷欺詐的關鍵證據。根據美國法律,商標申請必須由申請人本人或其授權律師親自簽署。Swift Brand Mark 被發現違反了「直接簽名規則」(Direct Signature Method),即由機構工作人員代為輸入申請人的手寫簽名,甚至在申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代為操作。這種行為剝奪了申請人對申請內容的法律責任承擔,使得申請過程變成了一種純粹的數位造假遊戲。
- Deputy Trademark 與虛假計費及冒充行為
行政命令揭露中最令公眾不安的行為之一,是代辦機構對申請人的直接剝削。以 Deputy Trademark為例,該機構在2026年3月26日受到重新審查決定,涉及超過3,000件申請[15] 。
調查證據顯示,Deputy Trademark不僅偽造簽名,還實施了複雜的詐騙計費方案(Scam Billing)。他們會發送仿造的官方信件,要求申請人支付「不存在的註冊要求費用」或為「不必要的額外服務」付費,例如為尚未到期的商標提供續展聲明[16]。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申請人的經濟利益,更嚴重的後果是,由於該代辦機構的違規操作,這些申請人支付了高昂費用後所獲得的商標,最終卻因為行政制裁而變為無效,導致申請人面臨權財兩失的困境[17] 。
行政命令中的其他關鍵實體
除了上述典型案例,這 11 項命令還涵蓋了多個涉及非法執業與帳戶濫用的實體。
| 實體名稱 | 命令類型 | 日期 | 核心違規點 |
| Pinnacle Trademark | 理由陳述令/制裁令 | 2025/10/31, 2026/01/29 | 系統性規避帳戶驗證、未授權執業 |
| Trademark Counter | 理由陳述令/制裁令 | 2025/09/17, 2026/01/08 | 偽造律師簽名、集體帳戶違規 |
| PaySigmaTech, Inc. | 制裁令 | 2025/12/11 | 濫用支付門戶、與已知欺詐網路關聯 |
| Steven Church | 理由陳述令 | 2025/02/24 | 美國律師出租憑證、未盡監督職責 |
表2. 部分USPTO行政打擊非法商標註冊實體表列;整理製表: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這些命令共同構成了一個針對欺詐生態系統的全方位打擊網路。從下游的技術支持(如 PaySigmaTech)到中游的代辦平台(如Trademark Counter),再到上游的合規漏洞(如出租證照的律師),USPTO 展現了其清理商標註冊簿的決心。
商標註冊保護辦公室(RPO)的職能深化與行政機制
在這一系列打擊行動的背後,是USPTO內部組織架構的重大調整。商標註冊保護辦公室(Trademarks Register Protection Office,簡稱 RPO)在此過程中扮演了「行政法庭」與「情報中心」的雙重角色[18] [19]。
從審查官到專職保護官的職責移轉
歷史上,商標審查官(Examining Attorneys)承擔了發現欺詐的主要負擔。然而,隨著欺詐手段的數位化與組織化,傳統的個案審查已難以應對。為了提高效率並縮短申請週期(Pendency,USPTO在2024至2025年間將欺詐檢測任務全面移交給 RPO[20]。
RPO 的職能包括:
- 行政審核與制裁:主導「理由陳述程序」(Show Cause Proceedings),收集代辦機構違規的證據,並起草行政命令[21]。
- 帳戶行為監控:利用數據分析工具監測gov 帳戶的異常行為,如異常登入地點或短時間內的海量提交[22]。
- 樣本農場打擊:專門調查那些提供虛假、合成或盜用圖片作為商業使用證明(Specimen)的實體[23]。
- 跨部門協作:將涉嫌刑事犯罪或嚴重律師違規的線索移交給註冊與懲戒辦公室(OED)或執法機關(如 DOJ)[24]。
為應對日益增長的工作量,RPO 在2025至2026年間擴充了人員編制,聘用了多名律師顧問與法律助理,使其有能力同時處理數千件行政案件。
理由陳述程序與行政裁決的法律權威
這11項行政命令的效力源自局長授權。當RPO發現可疑行為模式時,會發出「理由陳述令」(Order to Show Cause),要求相關方在規定期限內證明其行為合法。如果相關方無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或其回覆被判定為無效,USPTO 將發布最終制裁令[25]。
這些制裁令的後果通常是毀滅性的,包括:
- 帳戶永久封禁:相關人員及其背後組織被永久禁止進入 USPTO 的電子提交系統[26]。
- 申請案終止:所有由該實體提交且尚在審理中的申請將被立即終止,且不予退款[27]。
- 註冊案重新審查:對於已獲准註冊的商標,USPTO 可啟動程序重新審視其合法性,導致商標最終被撤銷[28]。
這種行政機制相比於聯邦法院訴訟具有極高的效率,它不需要證明「主觀欺詐意圖」的極高舉證責任,只需證明違反了基本的執業規則(如偽造簽名或未經授權代理)即可採取行動。
數位防線:身份驗證與技術算法的應用
面對數位化的欺詐浪潮,USPTO 意識到僅靠人力審查是不夠的。因此,在發布 11 項行政命令的同時,當局也升級了整個申請系統的技術架構。
ID.me 身份驗證與角色訪問控制
為了防止不法分子大規模創建虛假帳戶,USPTO 現在要求所有申請系統使用者必須通過 ID.me 進行第三方身份核實[29]。使用者必須上傳政府簽發的身份證件,並通過人臉識別。通過驗證後,系統會根據其身份(如申請人本人、美國律師、律師支持人員)分配相應的權限。
這種「身份訪問控制」(Role-Based Access Control)大幅增加了代辦機構的運作成本。過去,一個代辦機構可以隨意創建數百個帳戶來分攤風險;現在,每一個帳戶都必須與真實的人類身份綁定,這使得 RPO 能夠追蹤到欺詐行為的具體責任人[30]。
欺詐檢測算法與圖像取證技術
USPTO 已開始部署先進的圖像識別與大數據分析算法,用於在申請階段攔截可疑文件。這些算法有以下功能:
(1) 檢測數位修改樣本:自動比對樣本圖片是否存在 Photoshop 修飾痕跡或是否屬於已知的「標本農場」(Specimen Farms) 。
(2) 跨案關聯分析:識別不同申請案之間是否存在相同的聯絡郵件、相似的描述文字或相同的數位指紋 。
(3) 元數據監控:分析提交文件的元數據(Metadata),追蹤其原始 IP 地址。如前所述,Swift Brand Mark LLC 案就是通過追蹤到單一地理位置的孤立網路而破獲的。
此外,USPTO 推出的「Class Act」工具雖然旨在輔助申請人填寫正確的類別描述,但在客觀上也有助於標準化數據,使得那些為了規避審查而編造的怪異描述更容易被算法檢索出來 。
對商標執業人員與合法申請人的深遠影響
這 11 項行政命令的影響範圍遠超受制裁的實體本身,它在整個智慧財產權生態系統中產生了強烈的漣漪效應。
清理註冊簿與移除「絆腳石」
對於誠信經營的企業而言,最大的收穫是註冊簿的清理。根據《商標現代化法案》(TMA),許多無效或從未使用的商標成為了合法申請人的「絆腳石」。當局在審查新申請時,若發現與這些無效商標存在混淆誤認之虞(Likelihood of Confusion),會依據第2(d) 條 (Lanham Act § 2(d))發出拒絕通知 。
通過行政命令移除這上萬件申請,實質上為誠信申請人騰出了市場空間。法律專家建議,如果申請人的商標被某個疑似欺詐的商標阻擋,應及時向 USPTO 提交「抗議信」(Letter of Protest),引用相關行政命令作為證據,請求審查官暫緩或取消對該阻擋商標的認可 。
對美國執業律師的警示與保護
這場行動也暴露出部分美國律師在利益誘惑下的違規風險。一些律師為了賺取小額代理費,將自己的執業憑證租借給外國代辦機構,且未盡到實質監督的義務。USPTO透過11項命令明確表示,這種行為等同於讓未經授權執業(UPL)的相關律師面臨 OED 紀律處分甚至被吊銷執照。
同時,對於身份被盜用的受害律師,USPTO 建立了專門的通報機制(TMScams@uspto.gov)。一旦律師發現自己的執業號碼出現在未授權的申請中,應立即舉報,當局將暫停相關帳戶並在公眾記錄中更正代理關係。
司法覆核與行政裁量的平衡
儘管行政命令在清理效率上表現卓越,但學術界與法律界對其產生的「行政權力擴張」也有所討論。一些評論指出,USPTO 在採取這些大規模行動時,有時依賴於啟發式推斷(Heuristics)而非深度市場調查。聯邦法院在隨後的訴訟中,對於應給予 USPTO行政決定多少尊重(Deference)仍存在分歧。
有專家認為,法院應對 USPTO 的混淆誤認判斷進行 de novo(從頭開始)審查,以確保行政決定不會侵犯憲法權利或第一修正案下的表達自由。然而,在純粹的程序性欺詐(如偽造簽名)方面,行政命令的權威性幾乎是無可挑戰的。
未來展望:在AI時代維護 IP系統誠信
隨著生成式AI技術的普及,商標欺詐的手段正變得更加隱蔽。虛假樣本現在可以通過 AI 輕易生成,且肉眼難以辨別。這對 USPTO 提出了新的挑戰。
AI 輔助執法與新型風險
USPTO正在評估如何利用生成式AI來輔助審查工作,預計未來將推廣更廣泛的 AI 審查工具。然而,這是一場軍備競賽;代辦機構同樣可以利用 AI 來大規模生成看似合理的申請描述與品牌背景。
未來的行政命令可能會更多地關注AI輔助下的欺詐行為。當局已發布指導方針,強調即使在使用AI工具的情況下,執業者仍需履行「合理調查」的職責,確保提交給USPTO的所有內容具有事實支持 。
持續的制度優化與國際合作
為了從根本上遏制跨境欺詐,USPTO正在加強與各國IPO的合作,特別是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的溝通 。此外,內部的審計程序(如註冊後審計計劃) 將繼續擴大,對那些通過了初步審查但仍存在疑點的商標進行持續監控。
結論
以,上11項行政命令是 USPTO 對全球化時代商標欺詐威脅的有力回應。透過精準打擊深圳寰逸、Swift Brand Mark與Deputy Trademark等核心實體,當局不僅清理了上萬件污染註冊簿的無效權利,更重建了法律執業的誠信門檻。
這場行動展示了當代行政執法的3個關鍵維度:技術與數據的深度集成、組織結構的專業化調整(RPO 的崛起),以及對法律程序的剛性執行。對於誠信的商標權利人而言,這是一個帶來希望的信號,標誌著聯邦商標註冊簿正逐步恢復其作為真實商業活動反映的本質功能。然而,隨著技術的不斷演進,這場關於「誠信」的博弈將永不終結,USPTO 必須保持警覺,不斷升級其行政與技術武器,以守護美國創新的制度基石。
備註:
[1] USPTO Targets Removal of 10,500 Trademarks for Fraudulent Submissions, Scam Billing Practices, IP Watchdog, 2026/5/13
[2] USPTO Crackdown on Fraudulent Trademark Filings (Aug. 2025), Frame Zeller, LLC, Last viewed: 2026/5/14
[3] USPTO combating fraud with 11 administrative orders, USPTO, 05/12/2026
[4] Attorneys: Check to see if your bar credentials were hijacked, USPTO, 09/27/2024
[5] USPTO Should Improve Controls over Examination of Trademark Filings to Enhance the Integrity of the Trademark Register, FINAL REPORT NO. OIG-21-033-A,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AUGUST 11, 2021
[6] USPTO has terminated more than 52,000 fraudulently filed trademark applications and registrations, USPTO, 08/08/2025
[7] 同註3
[8] 理由陳述令:Show Cause Order,簡稱 SCO
[9] 同註1
[10] Administrative Orders and Sanctions, USPTO, Last viewed: 2026/5/14
[11] 同註1
[12] 同註1
[13] 同註1
[14] 同註1
[15] 同註1
[16] 同註1
[17] 同註2
[18] USPTO Hour: Trademark pendency and preventing fraudulent filings, USPTO, Last viewed: 2026/5/14
[19] The Rise in Trademark Fraud, USPTO, Last viewed: 2026/5/14
[20] Trademark Register Protection Office: Protecting the integrity of the trademark register and raising awareness of scams, USPTO, Last viewed: 2026/5/14
[21] 同註20
[22] 同註20
[23] 同註20
[24] 同註20
[25] 同註19
[26] 同註2
[27] 同註2
[28] 同註2
[29]USPTO register integrity, USPTO, Last viewed: 2026/5/14
[30] 同註29
智權報404期文章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