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美智權報│專利申請│商標申請│侵權分析│智財權顧問│專利佈局│美國專利 - https://naipnews.naipo.com -

發展台灣新興潛力產業,首要先打破「以禁代管」官僚思維!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當全球都在爭奪下一個戰略產業時,台灣最需要警惕的,或許不是來自國際市場的競爭,而是來自政府自身制度的管制。2026年5月,台灣無人機產業突然遭遇一場震盪,立法院通過的國防特別預算版本,大幅刪減原先規劃的無人機相關採購與國內委製項目[1]。然而更應該注意的是:「無人載具產業創建條例」。當全球爭相把無人機視為下一波戰略產業時,台灣是否再次陷入讓政府制度跑輸產業發展的僵局?

長期以來,台灣政府面對新興產業時,經常出現一種典型的僵化公務員治理模式:先思考風險,再思考發展;先討論如何管理,再討論如何扶植。當行政體系將「避免出錯」視為最高治理原則時,最安全的做法往往就是限制、拖延與觀望,這與公務員群體保守的心態完全一致,和充滿活力與衝勁的產業先進企業完全背道而馳。從無人機、改裝車到遊艇產業,這些看似毫不相關的領域,其實反映的都是同一種「防弊大於興利」的治理文化。

從無人機看政治攻防:制度不確定性成最大風險

烏俄戰爭徹底改變全球對無人機的認知,低成本、高機動性的無人機已不再只是軍事輔助工具,而是現代戰場的重要核心,無人機群體的系統化運用成為烏克蘭攻勢中的核心戰術與戰略運作焦點。歐洲各國開始積極建立非中國供應鏈,美國也將無人機視為未來國防工業的重要一環。在這股趨勢下,台灣因具備電子製造、IC設計、半導體與精密機械優勢,被視為最有機會承接全球「非紅供應鏈」需求的國家之一。

然而,就在無人機產業準備起飛之際,原本被視為扶植產業的重要的「無人載具產業創建條例」卻在6月5日遭到立法院退回程序委員會[2]。當前政府與社會的目光往往過度聚焦於對美軍購與武器採購項目,卻忽略了建立完整的無人機產業鏈與專法規範,其重要性遠遠超越單純的國防採購。烏俄戰爭開打至今已邁入第四年,無人機在現代不對稱作戰中的主宰地位早已備受全球戰場驗證。這部遲到的產業發展條例,倘若能在四、五年前的關鍵時刻順利上路,台灣的無人機產業早已度過陣痛期,並在全球供應鏈重組的浪潮中搶占先機、甚至具備規模化量產的外銷實力。

從改裝車看執法思維:管理便利凌駕產業發展

2026年初,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要求廢除「非專業檢舉改裝車」,短時間內超過5000人附議[3],提案理由很直接:一般民眾並不具備專業驗車知識,卻能憑照片檢舉改裝車,導致大量車主必須接受臨時檢驗。政府近年持續提高改裝噪音車罰則與檢驗強度,反對者則認為主管機關傾向把改裝視為管理問題,而非發展合法改裝產業。當政府治理邏輯優先考量「如何減少執法成本」,而非「如何建立合法改裝市場」,產業發展空間自然受到壓縮。台灣汽車改裝市場規模龐大,相關零組件與技術甚至具有強大的出口競爭力,甚至超過整車的輸出,但多年來主管機關的公務員群體主要關注的卻是噪音、違規與執法便利性。結果是大量合法與非法改裝被混為一談,改裝車產業發展長期缺乏清晰制度空間。

從遊艇看海防包袱:特許思維澆熄海洋經濟

身為全球前幾大遊艇製造國,台灣的遊艇產業卻是典型的「外銷熱、內需冷」。這並非台灣人缺乏消費力,而是僵化的法規讓遊艇活動舉步維艱。關鍵在於《船舶法》對於非自用遊艇的載客規範極度缺乏彈性,因而民間遊艇租賃業者投入不多[4]。航港局曾發文重申非自用遊艇若非包船或加入俱樂部不得載客,甚至嚴格規定必須「同地點、同批人上下船」,完全忽視了海洋觀光中途停靠、載客或跳島旅遊的商業實務需求[5]。這個議題存在爭議已久,但截至 今(2026)年,攸關營業用遊艇全面鬆綁的關鍵法案仍處於行政機關研議與審查階段[6],尚未送交立法院,距離三讀通過並正式上路顯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不僅如此,台灣四面環海,台灣周邊與南海都有島嶼存在,經濟海域涵蓋的面積極其廣闊,海底可以開發的海洋資源也不可限量,但是台灣長期受限於海防管制的遺留思維,出海常被視為治安疑慮而非休閒活動,遊艇進出港口需面臨繁瑣的報備程序。政府未積極輔導擴建泊位與岸上基礎設施,反而頻繁以行政命令限縮營運模式,這種將遊艇視為「特許且具風險」的管理邏輯,直接澆熄了遊艇租賃與海洋觀光產業的發展火苗,更阻礙了海洋資源開發的可能。台灣是全球重要遊艇製造基地之一,擁有世界級造船能力,卻遲遲無法發展出相對應的海洋休閒產業。海域管理權責分散、出海程序繁瑣、港區使用限制重重,使得台灣空有「遊艇王國」之名,卻難以形成成熟的海洋觀光市場。

從改裝車、遊艇產業到無人機,看似毫不相關的產業,其實反映的是同一種公務員治理文化。兩蔣時期公務員體系的集權管制思維到現在仍然留存在主要公務機關內,在傳統官僚體系的邏輯裡,最重要的是不要出事。只要限制夠多、程序夠嚴格、責任切割夠清楚,風險就能降到最低,這種集權時代的管制思維往往就把民間的產業創新機會徹底封殺。但對產業而言,最大的風險往往不是犯錯,而是錯過機會。

當國際市場正在形成新的供應鏈、新的技術標準與新的產業秩序時,時間本身就是競爭力。如果一個產業需要等待多年法規調整、等待跨部會協調、等待政治爭議落幕,最終可能不是輸給競爭對手,而是輸給自己的制度,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推動產業政府的重要原因:只有由產業界出身的民選產業總統與產業立法委員,才能了解各種產業發展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也才能夠破除傳統公務員高高在上的集權治理心態,把令人窒息的全面管制轉化成為合理合法的產業管理,讓各種產業能夠順利發展,為國計民生貢獻力量。

延伸閱讀:破解紅色資本不對稱戰爭:台灣應打造「產業政府」以迎戰中國國家級基金的產業吞噬

破除防弊官僚體制,引進「三方共治」產業新政府

在全球經貿格局劇烈震盪的今天,台灣產業面臨的真正危機,往往不是來自外部市場的競爭,而是內部政府公務員體制的結構性僵局。長期以來,我國傳統公務機關深陷防弊大於興利的官僚思維,習慣在面對新興或複雜的產業時,採取一刀切的全面禁止或消極限制。這種以管理便利為核心的治理模式,本質上是以行政權力扼殺產業的創新活路。從潛力巨大的改裝車市場因不好管而被全面封殺、警察隨意開罰,到四面環海的台灣因治安與防弊考量,海巡與地方政府採取限制出海的消極手段,導致空有遊艇王國與廣大經濟海域的台灣卻無法發展海洋經濟與潛水娛樂,都證明了現行政府體系處理產業議題時的根本盲點。官僚體制追求的是自身的舒適度與不惹事,卻在無形中將台灣具備全球競爭力的產業活活管死。

更嚴峻的結構性困境在於,行政怠惰與體制霸凌已讓民間產業在現行政府架構下淪為次等公民,各地的企業因為沒有民意代表的撐腰而成為各級政府機關隨意霸凌的弱勢群體。民意代表將資源傾注於選區服務、政務官缺乏產業專業,而基層行政體系在背負巨大壓力下,優秀人才不斷被台灣蓬勃的產業發展所吸引而大幅流失,導致政府機關的產業治理幾乎處於真空狀態。這種治理的真空,給了公務機關利用行政特權對合法企業進行不合理權力施壓與霸凌的空間。

台灣產業要升級,政府管理思維要打掉重練!

要徹底扭轉這種管死死的結構性惡習,台灣必須大刀闊斧進行全面性的體制革新,將負責傳統民生內政的人民治理(民政)與專職經濟命脈的產業治理(產政)明確雙軌拆分。現行政府的公務員體制保守封建,歷代公務員們建立的層層法規早就把自己的行動自由給綁死,民間產業不可能依靠政府機關的自我改進來達到促進產業發展的目的。我們必須借鏡國際成功經驗,建立由資方、勞方與消費者共同參與的三方共治產業新政府。在這個體制下,事關國家命脈的產業發展將交由專責的中央與地方產業首長與產業議會來推動,產業發展議題才能真正受到重視。未來面對海洋產業或新興科技的佈局,由專業的產業新政府取代只懂防弊和防堵的海巡署、交通部,不再讓單一機關的防弊思維綁架國家整體的經濟與產業發展戰略。同時,產業議會透過民選的資方、勞方與消費方產業議員,就資方營運痛點、勞工生存壓力、消費者物價底線的三方理性角力來產出有利產業發展的法案,徹底取代傳統官僚單方面刁難企業的亂象,以更精緻的產業與民主共治架構,為台灣打造出具備長遠延續性的國家發展戰略。

從遊艇、改裝車與無人機產業的發展停滯,真實反映出台灣公務員體系背後深層的「防弊與零風險」思維。當政府面對新興或小眾產業的潛在挑戰時,若永遠只選擇最簡單的禁止與限制,而非投入心力去研究、輔導與建立規範,台灣將難以長出各種對國家社會有利的新興產業。要打破這個僵局,相關部會必須捨棄卸責式的家長心態,重新建構政府的民政與產政分工體制,改以人民選出的產業政府體制來負責產業管理,台灣才能真正解開傳統公務員體系的管理枷鎖,讓這些充滿潛力的產業在自由的土壤中茁壯。

備註:

[1] 2026/6/11,中央社:「立院全刪無人機船預算 政院:國防沒有空窗期」。

[2] 2026/6/6,FTNN新聞網:「無人載具條例又被封殺!何欣純:無人機產業正在起飛 籲藍白勿當擋路石」。

[3] 2026/1/1,中央社:「民眾提案廢除車輛改裝檢舉 交部:會依規定審查」。

[4] 2022/12/27,立法院:「開放遊艇休閒旅遊相關修法之探討」。

[5] 2022/9/5,公視新聞網:「非包船或俱樂部遊艇禁載客 業者批法規落後」。

[6] 2026/1/3,ETtoday新聞雲:「非自用遊艇營運彈性擬放寬 可載不特定乘客、不限同團同港進出」。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智權報406期文章列表

李淑蓮 從訊號管道到太空數據中心:解析 SpaceX 萬億估值邏輯與台廠技術防線
吳碧娥 地熱能源為何重新成為新寵?
李淑蓮 黃仁勳 x GTC + COMPUTEX 2026:全球AI算力新起點,五層蛋糕的重心轉移
芮嘉瑋 AI Together:COMPUTEX 2026的台灣供應鏈啟示
邱英武 拆夥後使用當初的商標就是故意侵權嗎?
楊智傑 Hailuo AI侵害迪士尼原創角色著作權?2026年Disney v. MiniMax案初步裁定
許慈真 從新加坡Fonterra v. Consorzio案判決談地理標示翻譯的適切性
陳秉訓 談退休員工侵害營業秘密疑慮 — 台美案例分享
吳碧娥 告別自由採購時代!歐盟去風險化雙法案重塑全球供應鏈新規則
蔡佑駿 一窺美國經濟在2026第一季表現
吳碧娥 發展台灣新興潛力產業,首要之務先打破「以禁代管」官僚思維!
李淑蓮 翻轉官僚失能危機:以特許經營重塑公共服務韌性,打造高效率、高收益公私協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