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USPTO 在 AI 浪潮下對專利實務實施嚴格監管,強調從業者必須遵守 37 CFR 11.18 的「合理調查」義務,嚴禁盲目依賴 AI 生成內容,否則將因技術「幻覺」面臨公開譴責等嚴厲制裁。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早於 2024 年4月11日已發布了《人工智慧輔助工具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實務中之使用指引》(Guidance on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Based Tools in Practice Before 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89 FR 25609)(下稱《2024指引》),這份指引標誌著USPTO專利審查、撰稿及答辯流程進入了高度受控的自動化時代[1] 。《2024指引》並非建立新規則,而是重申在現有法律體系下,專利從業者對其提交內容所負有的法律與倫理責任。根據美國律所分析,此指引的核心在於強化「人為治理」(Human Governance)與「技術緩解」(Technical Mitigations)兩大支柱,旨在確保 AI 工具的便利性不會削弱專利體系的嚴謹性[2] [3]。
而2025 年底發佈的最新指引則確立發明人身分回歸傳統的「自然人構思」標準,AI 僅被視為輔助工具,且人類必須對發明有實質貢獻。此外,使用 AI 撰稿需警惕數據傳輸至境外伺服器引發的出口管制(ITAR/EAR)風險,避免在未獲許可前洩漏技術。雖然 USPTO 透過 ASAP! 計畫加速審查並適度放寬 AI 技術的客體適格性判定,但法律責任的核心始終在於自然人的監督,從業者應建立嚴謹的人工核實機制,在法規紅線內安全利用 AI 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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