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通过《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简化保护程序、节省申请人时间及金钱

0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会员国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Riyadh Design Law Treaty,下称《条约》),WIPO总干事邓鸿森(General Daren Tang)表示,《条约》为全球设计者带突破性的改变,简化了国内外外观设计的保护程序,不仅节省时间和金钱,更提高了申请效率,推动国际社会支持设计创新和促进跨国设计的合作。《条约》为WIPO通过的第28个条约,须有15个缔约方才能生效。 WIPO总干事邓鸿森对《条约》的通过表示肯定,而《条约》的命名是为了表彰主办最后阶段谈判的城市利雅得(Riyadh)。沙特阿拉伯知识产权局局长暨Di...

2025欧盟登记制设计专利RCD时代的结束,EU Design长存 – 1:欧盟设计保护的变革简介

0
欧洲议会(EP)和欧盟理事会(EU理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在欧盟(EU)官方公报上颁布「设计法规(EU)2024/2822」文本(Regulation(EU)2023/1115, EUDR),其中内容包含2024年10月23日修订了关于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设计指令2024/2823」文本(重订),以及关于共同体设计的理事会条例(EC) No 6/2002的修订,并废除了委员会法规(EC)中第2246/2002号「欧盟设计规则」。欧盟设计法于2024年12月8日生效。新的设计法改革,将改变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做法,并在实施过程中改变EU成员国。 因此北美智权报将分3期(1...

以2025年设计专利实例探讨CAFC在2024年发布的几项重大决定 - 3:关于Rule 36条的简易确认及总结

0
本次延续北美智权报181期及182期介绍内容,最后将在183期由一件台湾地區厂商的维权案件 — Lu v. Hyper Bicycles, Inc.做结尾

2025欧盟登记制设计专利RCD时代的结束,EU Design长存 – 3:欧盟注册设计、申请程序与展望欧盟设计法的未来

0
北美智权报第177期优先介绍了欧盟设计新法对设计保护体系的影响、并于北美智权报178期接续介绍欧盟设计新法在EU实体法上的重大变动。 本次第179期将介绍这些欧盟设计新制适用于已注册的欧盟设计(REUD)和/或未注册的欧盟设计(UEUD)(视情况而定)和未来欧盟(EU)在设计保护上的展望。 注册设计通知(Design notice) 在促进外观设计保护方面,REUD或已注册国家外观设计的权利人现在也可以透过使用注册符号来引起人们对其知识产权的关注。权利持有者可以透过在包含该外观设计或应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上显示字母「Denlated」来告知公众该外观设计已注册。根据「欧盟设计规则」...

从两案例看CAFC对设计专利中透明性的专利范围解读 – 1: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规定介绍

0
美国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观,而非其功能。申请人主要透过图面来展现产品的外观。北美智权报将在201-205期中以2案例进行介绍,并于201期先介绍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的规定。

《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工业设计注册的形式要件 — 2:设计呈现上的视图与使用中的产品外观

0
《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共通指南》中提供了注册设计申请形式要件相关的准则,以方便成员国在形式审查中有共通的基准来保护在东南亚开展相关业务的中小企业。 在北美智权报184期已介绍了在设计呈现上一般要件及表现形式上的共通准则内容。本次185期将接续介绍在共通准则中,设计呈现上关于视图及使用中产品外观的相关事项。 视图 关于意见的一般事项 外观设计的表现应充分揭示产品外观的所有相关特征和细节。特征未在图标中明确显示的内容不属于工业设计注册范围。如果设计的所有特征无法在一个视图中呈现,申请人可以提交额外的视图。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视图的数量,只要这些视图足以公开他打算在注册中请求其设计的所...

《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工业设计注册的形式要件 — 4:产品说明、分类与标示

0
本文是介绍《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共通指南》中提供了注册设计申请形式要件相关的准则中的第四部分,全文内容系希望能方便成员国在形式审查中有共通的基准来保护在东南亚开展相关业务的中小企业。 本次187期将着重介绍提交注册设计的产品说明、分类与标示上的相关事项。 产品说明 一般事项 应将应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即实施外观设计的产品进行产品说明,这是工业设计注册的基本要素。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产品名称及其分类实际上不影响已注册工业设计的保护范围。工业设计分类服务用于行政目的,主要是制定工业设计注册所需缴纳的费用表和促进在搜寻数据库中进行搜寻和检索注册设计。 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注明每种设计将...

以2025年设计专利实例探讨CAFC在2024年发布的几项重大决定 - 1:审查人员与PTAB依据有关§102(a)(1)规定提出核驳的确认

0
在2024年CAFC发布了三项值得注意关于美国设计专利的意见:(1)关于Rule 36条的简易确认、(2)涉及诉讼不正行为的裁定以及(3)对审查人员和上诉委员会(PTAB)§102(a)(1)规定核驳的确认。上述的重大决定推翻了40多年来显而易见判例法的全庭裁定以及使用新的显而易见性标准的应用。其中LKQ Corporation v. GM Global Technology Operations LLC案件已在先前北美智权报174-175期讨论过。北美智权报这次将分三期(181-183期)为文介绍涉及到CAFC发布三项重大决定的其他设计案件。首先,181期将从确认对审查人员和PTAB针对§1...

《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工业设计注册的形式要件 — 3:设计呈现上的复合式产品等设计呈现上的复合式产品等设计注册应注意事项

0
本文旨在介绍《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共通指南》中提供了注册设计申请形式要件相关的准则,以方便成员国在形式审查中有共通的基准来保护在东南亚开展相关业务的中小企业。 本次384期将聚焦在关于复合式产品、部分设计、增加注释或说明与重复表面图案及颜色呈现提交注册设计时应注意的事项。 复合式产品、成套产品和变体 复合式产品 复合式产品是由多个单独零件组成的产品、物品或设备,这些零件可以组装和拆卸,并且可以在整体中的两个或多个位置之间更换或交替。在某些情况下,复合式产品的每个单独部分都可以构成独立的工业设计。因此,当复合式产品的设计被允许作为单一工业设计注册时,设计的表现应包括每个单独部分(...

2025欧盟登记制设计专利RCD时代的结束,EU Design长存 – 2:欧盟实体法上的重大变动

0
延续北美智权报第177期介绍的内容,将于本次第178期接续介绍欧盟设计新法在EU实体法上的重大变动。 实体法的重大变动 修订后的「欧盟设计规则」和重新制定的「欧盟设计指令」均包含对实体法的一些重大且通常是隐藏的变更(主要是为了权利持有人的利益),这些变更似乎需要在EUIPO、国家主管单位和欧盟设计法院根据既定判例法,以及新的「欧盟设计法」确认,并仅对申请中明显复制的外观特征给予保护。 因而,外观设计的表现和外观特征的「可感知性」是证明外观设计保护合理性的基础。此外,「欧盟设计规则」第36条第1款要求,为了授予申请日期,必须对外观设计有足够清晰的表述,从而允许确定请求保护的主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