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兰闵/北美智权 智权法规研究员
东盟成员国(ASEAN Member States,简称AMS)九国专利局,含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寮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2026年4月6日宣布推出ASPEC+。[1]相对于既有的ASPEC办法,ASPEC+新增了数项优化特色,例如明示有10~14个月完成初步检索审查的目标,且是真正的九国检索审查合作机制,若能由此产生一致的检索审查结果,有可能节省相关对应案申请成本,对经营东盟市场的企业而言,是值得研究的办法。
适用客体
须在九国相关对应案,挑出要参加ASPEC+的申请案。
所选AMS对应案须符合下述要件
- 优先权主张关系:一案主张另一案优先权、皆主张另一案优先权,或为同一PCT案的国家阶段申请案
- 内容对应关系:请求项相同或彼此充分对应
- 尚未收到官方检索审查报告结果
- 依个别局国内法规定委任当地代理人或有当地送达地址
确认检索审查启动顺序
- 指定其中一件为启动检索审查的A局申请案
- 另一局为B局,若有其他局,顺序列为B(1)局、B(2)局……申请案,以此类推(以下统称B局申请案)
注意个别专利局额外限制
- 马来西亚MyIPO不作A局,且不接受分割案参加ASPEC+
- 菲律宾IPOPHL不接受制药类发明案参加ASPEC+
参加办法
若有适合的AMS对应案想参加ASPEC+,申请人应同时于所选各局以其指定方式向指定窗口提交以下项目:
- 英文制式表格Request to Participate in the 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Plus (ASPEC+) Programme(ASPEC+ Request Form)
- 授权所选各局彼此交换所选对应案讯息及文件
- 声明所选对应案已委任当地代理人或有当地送达地址
- 对应案请求项对照表
- 若尚未缴费请求检索审查,一并缴费请求检索审查
- 额外规费:无
官方作业
各局收到参加申请后,若发现相关申请文件有瑕疵,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间补件回复,否则不予参加ASPEC+。
一申请案获准参加ASPEC+后,即先由A局检索审查并制作报告送交B局,B局参考A局报告后,即各自检索审查,并制作报告送交A局及其他B局参考。各局阅读完所有报告,将再跨局讨论,并尽可能出具全部局一致的审查结果。视案件难易度,目标在受理初审完成之日起10~14个月寄发检索审查结果给申请人。

备注:
[1] Launch of the 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Plus (ASPEC+) programme,请见https://www.aseanip.org/latest-news-events/2026/04/06/launch-of-the-asean-patent-examination-co-operation-plus-(aspec-)-program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