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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训练数据集侵犯了著作权?LAION在德国获得胜诉

摄影:北美智权/唐铭伟

人工智能(AI)的日益普及,为创意产业带来了许多新的可能性,但各式各样的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特别是在著作权方面;在德国汉堡地方法院的一起诉讼就凸显了这些挑战。此诉讼案是一名摄影师起诉LAION未经他的同意,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中使用他拍摄的照片。而引起广泛关注的原因,是因为此案是目前世界先进国家中,少数已经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做出判决的著作权案件。

LAION e.V. (Large-scal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pen Network,大型人工智能开放网络)是一家德国非营利组织,致力于开源人工智能模型和数据集的建置,主要的工作是将网络上的公开图片制作成数据集,并提供给AI开发商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使用,例如Google Brain就曾经使用过其制作的LAION-400M数据集,知名AI图片生成引擎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也是利用LAION-5B数据集训练其AI系统。本案的主角就是此LAION-5B数据集,其中包含超过50亿张从网络上搜集的图片和文字描述[1]

案件背景

原告Robert Kneschke则是一位德国摄影师,他于Have I Been Trained网站发现自己拍摄的照片出现在LAION-5B数据集中。这些照片原本收录于图库网站bigstock.com供大众免费浏览,但带有水印,并附注说明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当Robert Kneschke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时,LAION并未配合,甚至在收到警告信后,还寄了一张887欧元的律师费账单给原告[2]。Robert Kneschke 因此愤而提起诉讼,指控 LAION未经他同意就下载照片使用。被告LAION 承认自己下载了照片,但认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德国《著作权法》(Urheberrechtsgesetz, UrhG)中例外条款的保护,包括:

以上条款中,第44a条是源自于欧盟《信息社会著作权指令》(InfoSoc Directive)中第5条第1项;而44b条及60d条则分别源自于欧盟《数字单一市场著作权指令》(DSM Directive)第4条及第3条。

这起诉讼于2024年7月11日在德国汉堡地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而法院于2024年9月27日做出对LAION有利于的判决。[3]

不适用44a条的「暂时性重制」

法院认为,LAION对图片的复制行为并非「暂时性重制」,原因如下:

因此,LAION的行为无法受到第44a条的豁免。

是否适用44b条的「文字和数据探勘」?

地院对此条款的适用性表达了意见,但并未作出最终决定。是否适用「文字和数据探勘」的关键点在于,图库bigstock.com是否有以「机器可读」的形式保留自己的权利?

判决中指出,bigstock.com是以一般的文字在网页上显示声明:「您不得对:(…) 为任何目的使用自动程序、小程序、机器人或类似工具访问XXX.com网站或网站上的任何内容,包括(仅举例说明)下载内容、编制索引、或快取网站上的任何内容」。对此,法院倾向认为,就算图库网站bigstock.com没有使用robot.txt,而是用此「自然语言」进行声明,只要当时的技术水准能够让机器理解其内容,就可以被视为「机器可读」。

有趣的是,在判决前的听证会中,双方就是在第44b条唇枪舌战,但法院最后的判决,却是仰赖接下来的第60d条,而一般数据探勘的判断标准仍然悬而未决。[4]

适用60d条的「为科学研究目的之文字和数据探勘」

法院裁定,LAION下载原告Kneschke照片的行为适用60d条款的豁免,因此并未侵权。

判决能成为制作数据集的避风港,但未必有利AI开发商

LAION之所以能够胜诉,要归功于能让法官相信,LAION是一个非商业性的研究机构,并将自己的行为包装在德国著作权法第60d条的例外条款之下:

虽然原告指出LAION与Stability AI等商业公司关系密切,而Stability AI就是使用LAION-5B数据集来训练其商业AI模型Stable Diffusion;除此之外,LAION曾接受商业公司的资金支持,甚至LAION的部分成员就任职于这些商业公司,明显存在利益关系。然而,法院认为重点是LAION自身的行为是否具有商业目的,并非资金来源,而也没有证据指出资金被LAION用于开发自己的商业产品。

不过客观上来说,似乎难以否认Stability AI与LAION有某种程度的依存关系(没有LAION-5B,就难以打造Stable Diffusion),只是在诉讼中原告无法成功举证Stability AI对LAION有实质的控制力。若原告选择上诉,这应该仍会是攻防的关键点。[5]

虽然LAION可以稍微松一口气。但反过来说,这个判决只有利于专门建立数据集的机构,而其他实际用LAION-5B数据集训练AI模型的厂商,如Midjourney、Stability AI等明显更商业导向的公司,几乎不可能获得第60d条的豁免,只能冀望其他条款的适用。

「建立」与「使用」数据集是两种不同的行为

判决书中, 法院刻意区分「建立数据集」和「训练AI 」这两种行为,并指出LAION仅负责建立数据集,并未参与AI模型的训练或使用,是否也是在暗示其他使用LAION数据集的厂商在法庭上会有不同的结果?另外,法院认为LAION的复制行为不是「暂时性重制」,且网站只要以一般文字标注就可以符合「机器可读」的选择退出,对AI开发商是明显不利的。

话虽如此,那OpenAI、Meta等生成式AI的开发商,在德国就会陷入极大风险吗?倒也未必。在判决理由中,德国法院多次提及欧盟的《DSM Directive》以及《AI Act》,而在《AI Act》中欧盟似乎已经表态,训练AI模型应该也属于《DSM Directive》所规定的一种数据探勘,因此若商业公司尊重著作权人的选择退出声明,应可降低部分风险。

本案较为可惜的是,由于LAION的行为已经被判定属于第60d条的豁免,地院就没有对商业公司能够主张的44b条豁免做判断。

整体来说,本次判决仅涉及LAION行为的具体事实,不宜扩张解释。未来其他商业公司若进行数据探勘而被提起诉讼时,很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因此,AI开发商仍需谨慎评估其数据收集方式,并积极寻求与著作权人合作,才能在合法的基础上发展AI技术。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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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淑莲

【本文只反映专家作者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作者: 袁如陵 (Juling Yuan)
经历: 雃博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智权部经理
英国 Visiongain 产业分析师
鸿海精密 专利工程师
学历: 台湾大学 植物病理暨微生物学硕士
英国伦敦大学皇后玛丽学院 知识产权管理硕士
专长: 专利布局、企业品牌、商业情资调查、企业内训
资格: 台湾专利师
无形资产评价管理师初级
英国专利/商标代理人初试通过
中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