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較美國與台灣在《商標法》上考量「商業情境」維權使用的判斷方式
商標貴在「使用」,如此才能保持商標權之效力,又稱作商標的「維權使用」。在美國法中,關鍵在於「使用」的形式是否造成系爭商標的放棄(abandonment)。
歐盟商標制度的前景與挑戰
這兩年,許多企業都被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弄得膽戰心驚,但這只是歐洲單一市場架構下,一項關於個人隱私權的規範而已。事實上,由於歐盟境內的市場規範日趨統一,你需要了解的絕對不只是GDPR,例如對品牌經營者而言,歐盟商標制度就是進軍歐盟市場前的必備知識。
正當美、中兩國的貿易戰前景未明的同時,另一個主要市場:歐盟的動作卻愈發積極。今年二月,歐盟與日本之間的經濟合作協定(EU-Japan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EPA)正式生效,雙方取消對方超過90%以上進口產品的關稅,全球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也於焉成形。
此外,經歷今年五月底的歐...
淺談商標搶註人的目的及防範措施
「商標搶註」係指商標申請人明知有一件商標為他人所擁有,且商標擁有人已經在若干國家申請商標或已使用該商標,但卻未在某申請國註冊商標,在未經商標擁有人同意的狀況下,搶先在申請國註冊該商標的行為。
「商標搶註」係指商標申請人明知有一件商標為他人所擁有,且商標擁有人已經在若干國家申請商標或已使用該商標,但卻未在某申請國註冊商標,在未經商標擁有人同意的狀況下,搶先在申請國註冊該商標的行為。茲以兩個案例說明如下:
【案例一】商標擁有人已在本國使用
某甲於週末到新竹輕旅行,發現新竹市區有一間手搖飲料店B店,該飲料店的logo設計獨特,且頗具文藝氣息。某甲查詢台灣智慧財產局官網發現B店logo尚...
網域名稱Booking.com是否可以註冊商標?具指標性意義!
由於新冠病毒疫情影響,美國最高法院 於2020 年 5 月 4 日打破傳統,進行史上首次視訊聽審。這次具歷史意義的一步就獻給了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反對 Booking.com 註冊商標的上訴案的言詞辯論。也可以說是拜新冠病毒疫所賜,第一次讓民眾可以透過C-SPAN (National Cable Satellite Corporation)即時收聽辯論過程。針鋒相對之言辭盡收耳底,讓民眾對法院運作更有參與感。
知名的訂房網站「Booking.com」在2011年向美國申請註冊商標,但美國專利商標局認為,Booking這個字只是一般訂房訂票的意思,而.com只是線上網站的意思,...
商標質權
商標專用權質押是指商標註冊人以債務或者擔保人身份將自己所擁有的、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商標專用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商標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權」,即擔保債權,指由債務人或第三人以移交動產或可讓與的財產權,在債權已屆清償期但未受清償時,得就該動產或財產權所出售所得的金錢優先償還。質權因其標的物不同,依我國民法可分為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二種,而以債權或其他可讓與的權利為標的物之質權,稱為權利質權。商標權為可讓與的無體財產權,即可以作為權利質權之標的。唯商標質權的作用在於擔保,並非以使用商標為其權利內容,故質權人並沒有...
商標申請案指定商品服務應考量自身商標使用計畫
實務上有許多申請人在商標新案申請時,習慣在同一類別中指定與自己本業並不相干的商品或服務,比如將同一類別中官方可核收名稱的小群組標題通通都指定下來,心想著如此一來自己就可以在同一類別中取得包山包海的保護範圍。然而,可別忘了法律賦與的權利往往伴隨著義務,商標權也無法倖免。目前各國商標法制皆規定取得商標註冊的商標人,需在取得註冊後一定年限內使用其商標,且不得繼續停止使用超過一定年限。甚至在少數國家(例如美國、菲律賓),商標權人會被官方要求在申請時、領證前或領證後官期屆至時,提出得以證明商標權人確實有使用商標於所指定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使用證據。而無法完成此等法定義務的商標權人,將可能面臨被官方依職權或第...
認識於中國使用商標時的「不」
商標是產品或是公司自直接可見的外觀,因此公司多會自行創設商標,以作為使用者辨識產品真偽的依據。然而於中國大陸,因政治因素,對於某些標誌予以特別規定,不可以作為商標使用或是註冊。
以下是一些在中國大陸規定不可以作為商標使用或是註冊範疇的詳細敘述。
中國商標法基本規範
中國商標法第10條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
商標之純功能性問題:Best-Lock挑戰Lego商標有效性為何失敗?
LEGO曾於1996年以磚塊造型的積木申請共同體商標(現今為歐盟商標)獲准,惟與競爭對手Mega纏訟多年後,歐洲法院最終於2010年判決(Case C‑48/09 P)撤銷該立體商標。LEGO復於2000年以積木套組中的人偶申請商標保護,雖遭競爭對手Best-Lock主張註冊無效,但於2016年歐洲法院判決(Case C‑451/15 P及C‑452/15 P)出爐後,Lego這回確定保住該立體商標。同樣以玩具零件申請商標保護,同樣事涉商標之功能性排除規定,為何結果大不相同?本文試彙整歐盟普通法院及歐洲法院見解,並簡要比較兩案立體商標獲准與否的關鍵所在。
本案緣於Best-Lock認...
臺灣商標展覽會規範
臺灣智慧局於2019年5月10日公布了商標申請案審查過程中,當主張國際展覽會之優先權時,認可的展覽會清冊。
首先,先知曉法律上的規範。一般而言,優先權係指相同的商標圖樣以及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台灣互相承認優先權的國家或是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中,提出第一次申請後,可以在該申請日後的6個月內,再於臺灣以相同的商標圖樣以及商品或服務名稱提出申請時,可以主張該第一申請案為優先權案。此時臺灣申請案的申請日就是該優先權日,也是商標審查近似與混淆誤認的基準日。
商品販售就是要公眾知曉該商品,商標是促進商品銷售的有力條件,因此商品可能在各展覽會中,為求市場先機,可能會先將商品與商標一併公開在展覽會...
APPLE和SWATCH的新加坡商標異議案:馳名與否如何認定?
APPLE不只是蘋果,更是專利與商業的大公司。蘋果的產品多元化,有手機、耳機、電腦、平板以及手錶…等等。因應產品的不同,也有不同的稱呼。像手機就是IPHONE、平板是IPAD、電腦是MacBook Air、耳機是AirPods、手錶則是APPLE WATCH。可是大家知道嗎,在蘋果初期銷售時,所有產品都是以「I」為開頭作為稱呼,所以手錶就被稱作「IWATCH」。而之後部分產品刪除「I」的原因,則是商標大戰的影響,但是手機以及平板則維持使用「I」,則是因為iPhone與Cisco私下和解,而iPad在中國的商標權官司,更讓蘋果付出了6,000萬美元與唯冠和解。現在「IWATCH」也發生相同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