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資安韌性法》2027 年強制執行,台灣廠商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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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資安韌性法》(Cyber Resilience Act,CRA)已於2024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並於2027年全面上路,歐盟將對網路供應鏈提供強制性網路安全標準,並課予數位產品製造商在網路安全方面的義務,以提高產品安全性之透明度。值得注意的是,相關的產品製造商最早將於2026年就必須遵守強制性的通報義務,違反者恐將面臨巨額罰款。 根據《CRA》規定,未來數位產品要銷售到歐盟國家,製造商及其授權代理商、進口商與經銷商必須符合法遵義務,產品設計、開發與生產須符合資安要求(cybersecurity requirements),且製造商須遵循漏洞處理要求,產品始得進入歐盟市場。...

大陸針對虛假廣告開罰人民幣千萬元,代言人能置身事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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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遙遙領先」已被大陸有關部門認定為虛假廣告,那麽,代言該支廣告的大陸明星孫紅雷又該擔何責呢?

西雅圖成為美國首個禁止使用塑膠吸管及餐具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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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15大都會區、位於華盛頓州的西雅圖(Seattle)最近成為美國首個禁止使用塑膠吸管和餐具的大型城市。

金融科技專利強制授權,智財局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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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是政府發展金融科技政策的重要一環,不僅金管會有行政責任,相關部會也有協力的責任。

異議期間過後新增證據應予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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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異議期間所提出的證據資料,是否可以作為參考文件的判斷依據,要看前後適用法條是否相同。還有一件事要注意,就是第一次提出的證據資料、時間與適用法條,都必須合乎法律規範,如此一來,才能在後續的過程中補上欠缺的證據資料。 李君從小即有成為糕餅師的夢想,為了成就此夢想,高中就讀餐飲科並努力實習,向前輩學習各種技術與竅門。高中畢業後便以自己辛苦賺的學費,至日本深造,終於獲得日本師傅的認可,可以獨當一面地揉製、捏餡與烘烤麵包。多年後,因為父親身體因素,所以便回到台灣就近照顧父親。 回台灣後,李君想到自己一身技藝不應浪費,便以在日本賺到的錢,創立自己的糕餅店。糕餅店工作都是由李君親自負責,...

大陸「人臉識別第一案」終審宣判:打響技術應用和設備管理規範第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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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第一案」迎來終審判決。 2021年4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就郭兵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案件,依法公開宣判。 二審在原判決的基礎上,增判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刪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指紋識別訊息。 作為大陸《民法典》施行以來,因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引發的訴訟「第一案」,伴隨該案件的二審終審判決出爐,該案件確認一些的權利救濟方式、司法保護措施和業務操作細則,將為人臉識別技術及相關設備的應用和規範發揮指引性作用。 糾紛回溯:超範圍使用個人訊息和強迫技術升級是爭議焦點 2019年4月27日,郭兵...

放水養魚!大陸啟動人民幣2兆元大規模減稅降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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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十三届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進行政府工作報告時宣布,2019年將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這次減稅著眼在「放水養魚」,是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同時也是大陸完善稅制、優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製造業將是這一波降稅最大的受惠產業。 大陸新增值稅稅率4月1日起上路 大陸從2012年就開始一連串的增值稅改革減稅政策,並啟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鼓勵企業擴大投資、升級技術、加強研發;近三年來更連年調降增值稅稅率,只要濟發展有需要,就有增值稅改革動作。繼2018年的一系列降稅措施後,大陸總理李克強3月5日於兩會中宣佈2019工作報告,明確宣示將實施更大規模的...

對等關稅及時雨! 「產業創新條例」三讀通過 三大新制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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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2025年4月18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增修9條條文可謂美國對等關稅下之及時雨,對於中大型企業及新創企業皆有租稅優惠上之助益。勤業眾信國內租稅負責人張瑞峰表示,產創條例為現行企業可最廣泛應用之租稅優惠,相關修法擴大適用範圍企業期盼已久,可從三大重點進行解析。

中國大陸發展VIE之結構利弊及政策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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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VIE)或稱協議控股結構,指將在中國大陸境外註冊上市實體與境內業務運營實體分離,境外上市實體可透過協議方式控制境內業務實體,並將其收入和利潤轉移到境外公司。事實上,VIE乃針對中國大陸法律禁止或限制外資投資相關產業所提出的變通運營架構,包括新浪、百度、騰訊、阿里巴巴等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時,多採用VIE模式以規避中國大陸法規。VIE結構突顯出政策管制與企業追求融資的官民落差,但近期中國大陸官方對VIE的政策管制,漸有鬆綁的跡象。 VIE作為一種權變型態的控股結構 協議控股結構(VIE),指境外註冊上市實體與境內業務運營實體分...

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環境部新發布兩項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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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並管理產品碳足跡計算及標示,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於3/19發布「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及修正「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讓產品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從產品製程及供應鏈掌握碳排放量並有一致性計算及揭露,提供民眾消費參考,進而帶動產品綠色設計及低碳生產,促進溫室氣體減量。 環境部表示,台灣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行之有年,目前市面上有效碳足跡標籤636件,以日常生活所使用各種產品為主,包括食品、食用油、飲料、清潔用品,也有包括交通運輸服務類等。112年「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施行,其中第37條第2項將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申請核定、查驗及標示等納入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