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異議期間所提出的證據資料,是否可以作為參考文件的判斷依據,要看前後適用法條是否相同。還有一件事要注意,就是第一次提出的證據資料、時間與適用法條,都必須合乎法律規範,如此一來,才能在後續的過程中補上欠缺的證據資料。
李君從小即有成為糕餅師的夢想,為了成就此夢想,高中就讀餐飲科並努力實習,向前輩學習各種技術與竅門。高中畢業後便以自己辛苦賺的學費,至日本深造,終於獲得日本師傅的認可,可以獨當一面地揉製、捏餡與烘烤麵包。多年後,因為父親身體因素,所以便回到台灣就近照顧父親。
回台灣後,李君想到自己一身技藝不應浪費,便以在日本賺到的錢,創立自己的糕餅店。糕餅店工作都是由李君親自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