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確、充分揭露與可據以實現
我國專利審查人員與從業人員的日常工作與進步性 (專利法第22條第2項) 相關居多,新穎性 (第22條第1項) 次之;不論是新穎性還是進步性層面、也不論是核駁還是答辯行為,都可說是以論證、說服為中心展開。但當核駁理由是專利法第26條第1項的時候,就不太有修正的空間了,輕則審查人員誤會一場,從業人員提供說明與佐證即可令審查人員明瞭;重則因為說明書本身存在先天缺陷而回天乏術。
專利法第26條第1項
法條文字很簡單: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現。白話似乎是:說明書要寫得明明白白,讓同行能看懂,還要能讓同行可以看著說明書而完成一模一樣的...
淺談侵權判斷與迴避設計
在部分申請專利以為自身企業保護的技術領域中,由於專利保護密集,造成企業開發新產品時往往需要同時進行自由運營檢索 (freedom to operate search,略稱為FTO),然若事有不協,侵權風險上升到相當程度,於重,企業必須放棄產品上市的計畫,研發成本付諸東流;於輕,企業必須修改產品來迴避有效的專利,這部分就是很多人所認為的迴避設計 (design around)。但是,迴避設計並非只能這樣被動地運作。
侵權判斷理論架構
迴避設計的目的在於避免侵害專利權,因此有必要先瞭解侵權判斷理論的架構。以我國的專利侵權判斷要點為例,該要點提出專利侵權判斷的流程 (見圖1) 以供法院作為審...
「曾親身相遇」在專利中出現的意義為何?
邱英武╱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資深副理
「曾親身相遇」一詞,相信讀者多是用在一般文章或說話內容中輕輕帶過,而當它出現專利權中,也是輕輕帶過嗎?這就不是了。
生活中讀者們是如何與陌生人接觸後成為朋友?可能是一般性質聚會中藉由閒聊後,知曉對方興趣相投或生意上有來往機會,日後逐漸接觸,便成為朋友。抑或是,參與特定目的或性質的聚會,與會者都是基於此特定目的或性質而來,相同的話題也更能促使自己與陌生人溝通,成為朋友的機率則更高於前者。不論是興趣相投、生意上有來往、特定目的或性質而成無朋友,都是因為有個媒介,在前述內容中,就是聚會。而當此媒介消失了,就無法認識朋友嗎?這種假設在現在社群媒體以及交友的...
同時含有「開放式」與「封閉式」連接詞之專利範圍如何解釋?
Amgen的品牌藥Sensipar於橘皮書中表列美國第9,375,405號專利,專利範圍在前言後使用連接詞「comprising」,並於其後的限制元件binder和disintegrant進一步使用連接詞「consisting of」。被控產品使用申請專利範圍中binder和disintegrant所記載的成分,並額外使用該限制之外的成分,這樣是否構成侵權?
案件背景
Amgen的品牌藥Sensipar於2004年3月8日獲FDA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許可,有效成分為cinacalcet hydrochloride,用於治療正在接受透析的慢性腎臟病成年患者之次發性副甲狀腺機能亢進,...
優先?還是優惠?申請專利時別傻傻分不清 !
我國專利法在2011年修正版本中對於新穎性優惠期 (第22條第3項) 所訂之期限為六個月,與主張國際優先權之一年期限不同,對於從業人員來說,即便對優惠期、國際優先權的內涵並未完全理解,由於期限的不同,尚不易混淆。然而,自2017年修法起,不僅對放寬了適用優惠期的具體事實情狀,也將期限放寬至與國際優先權相同之一年。使得部分從業人員在申請新案的程序作業中容易混淆。
國際優先權 (priority) 的本質與實務
當前世界各國專利法制中的國際優先權大致均起源於巴黎公約第4條,優先權制度之建立,可以對希望在多數國家取得專利保護之申請人帶來實際利益。讓申請人有時間考慮是否向國外申請專利,最重要的...
高血壓治療藥物成分鹽類選擇的顯而易見性: Pfizer, Inc. v. Apotex, Inc. (Fed. Cir. 2007)
醫藥是許多人日常所必須使用到的,像是高血壓的患者,每日都需要定時服用治療藥物。各種不同的高血壓治療藥物成分所搭配的鹽類都不太相同,因為鹽類的使用須與該藥物本身的化學特性間作相互考量,而藥物成分應搭配何種鹽類使用,亦會是專利權所保護者,故在醫藥專利侵權訴訟中有其重要性。
因此,本文藉由Pfizer, Inc. v. Apotex, Inc. (Fed. Cir. 2007) ,來探討高血壓治療藥物成分的鹽類選擇是否顯而易見。
案件背景
本案被告奧貝泰克 (Apotex Inc. ) 學名藥廠因為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提出了高血壓治療藥物Norvasc® (成分為氨氯地平...
專利師職前訓練簡介 (上)
在北美智權報311期的文章《專利師考試情報與參考書介紹》中,除了介紹專利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的考試科目外,更提供了考試專用相關的參考書籍。惟若專利從業人員順利通過專利師考試後,後續將如何呢?本文分上、下兩部分接續介紹通過專利師考試後的下一步 ─ 專利師職前訓練。
我國專利師職前訓練
我國的專利師職前訓練目前由專利師公會辦理 (早期為智慧財產局) 。為了使辛苦通過專利師考試的專利從業人員能更順利的進入職場,專利師公會規劃設計了一系列相關課程,來強化考試及格者進入職場的先備知識,以利日後的執業。
由專利師公會規劃的課程內容十分豐富,除了齊全的智慧財產權課程 (包含著作權法、商...
紫杉醇類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Sanofi-Aventis U.S., LLC v. Dr. Reddy’s Laboratories, Inc. (Fed. Cir. 2019)
醫藥是許多人日常所必須使用到的,例如:有著前列腺癌的患者,都需要定時使用治療癌症的藥物,但是較少有人會想知道自己使用醫藥的成分為何,更不用說進一步了解其中的化學構造。然而,醫藥的化學構造是病症療效的來源,也多半是專利權所層層保護的部分,而且更是醫藥專利侵權訴訟中常被侵害的熱點之一。由此可知,醫藥化學構造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其中,前列腺癌藥物的化學構造更鮮有人探討,因此,本文藉由Sanofi-Aventis U.S., LLC v. Dr. Reddy's Laboratories, Inc. (Fed. Cir. 2019)案件來探討前列腺癌藥物化學構造的顯而易見性。
本案的案件...
透過專利分析探索石墨烯壓電材料在生醫領域之應用
石墨烯(Graphene)本身並非是壓電的材料,2012年史丹佛大學的材料工程師通過摻雜原子破壞對稱性的方式,從而發現可讓石墨烯產生壓電特性。由於石墨烯本身具有很強的韌性、導電性、導熱性、彈性、敏感度和透明性,因此是可穿戴感測器中最具開發潛力的候選者。本文通過專利檢索的方式找尋石墨烯壓電材料在生醫領域的應用,有鑑於生物醫療技術需要大量的監測感測裝置,石墨烯獨有的特性相當適合應用在生醫領域感測與檢測裝置上,前景相當看好。目前,該技術領域尚未出現巨頭企業,全球專利申請量不高,非常適合企業與科研單位提前進行技術的布局。
石墨烯簡介
石墨烯是一種新興材料,2004年由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的物理學家...
更正專利說明書中藥物化學結構圖式是否造成申請專利範圍擴張?以Cubist Pharmaceuticals, Inc. v. Hospira, Inc. (Fed. Cir. 2015) 為例
CUBIST PHARMACEUTICALS, INC. V. HOSPIRA, INC. (FED. CIR. 2015).[1] 是一件與環脂胜肽類抗生素藥物 (CYCLIC LIPOPEPTIDE) 相關之美國專利訴訟判決,除了涉及環脂胜肽類抗生素藥物之顯而易見性議題外,專利權人也曾對於專利說明書中之環脂胜肽類抗生素藥物化學結構圖式申請更正,然而,此更正行為是否會造成專利申請專利範圍的擴張呢?將於本文中詳細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