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過往法律中,韓國主要仰賴特別刑法維持其國家經濟安全,核心法規包含「產業技術流出防止與保護相關法律」,簡稱產業技術保護法,以及「不正當競爭防止與營業秘密保護相關法律」,簡稱不正當競爭防止法。這些法規雖針對「國家核心技術」訂有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與巨額罰金規定,但在缺乏一般刑法間諜罪的強大司法威懾與情報調查授權支持下,難以遏止跨國科技掠奪行動。
本文目錄
刑法體系七十三年重大變革與新法規範要件 科技流失與歷年重大經濟間諜案審理困境 韓新法修訂後對產業與企業衝擊 對台灣立法的啟示 結語
請先登入以繼續閱讀全文
登入 / 註冊《北美智權報》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