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員
東協成員國(ASEAN Member States,簡稱AMS)九國專利局,含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2026年4月6日宣布推出ASPEC+。[1]相對於既有的ASPEC辦法,ASPEC+新增了數項優化特色,例如明示有10~14個月完成初步檢索審查的目標,且是真正的九國檢索審查合作機制,若能由此產生一致的檢索審查結果,有可能節省相關對應案申請成本,對經營東協市場的企業而言,是值得研究的辦法。
適用客體
須在九國相關對應案,挑出要參加ASPEC+的申請案
所選AMS對應案須符合下述要件
- 優先權主張關係:一案主張另一案優先權、皆主張另一案優先權,或為同一PCT案的國家階段申請案
- 內容對應關係:請求項相同或彼此充分對應
- 尚未收到官方檢索審查報告結果
- 依個別局國內法規定委任當地代理人或有當地送達地址
確認檢索審查啟動順序
- 指定其中一件為啟動檢索審查的A局申請案
- 另一局為B局,若有其他局,順序列為B(1)局、B(2)局……申請案,以此類推(以下統稱B局申請案)
注意個別專利局額外限制
- 馬來西亞MyIPO不作A局,且不接受分割案參加ASPEC+
- 菲律賓IPOPHL不接受製藥類發明案參加ASPEC+
參加辦法
若有適合的AMS對應案想參加ASPEC+,申請人應同時於所選各局以其指定方式向指定窗口提交以下項目:
- 英文制式表格Request to Participate in the 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Plus (ASPEC+) Programme(ASPEC+ Request Form)
- 授權所選各局彼此交換所選對應案訊息及文件
- 聲明所選對應案已委任當地代理人或有當地送達地址
- 對應案請求項對照表
- 若尚未繳費請求檢索審查,一併繳費請求檢索審查
- 額外規費:無
官方作業
各局收到參加申請後,若發現相關申請文件有瑕疵,可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間補件回覆,否則不予參加ASPEC+。
一申請案獲准參加ASPEC+後,即先由A局檢索審查並製作報告送交B局,B局參考A局報告後,即各自檢索審查,並製作報告送交A局及其他B局參考。各局閱讀完所有報告,將再跨局討論,並盡可能出具全部局一致的審查結果。視案件難易度,目標在受理初審完成之日起10~14個月寄發檢索審查結果給申請人。

備註:
[1] Launch of the 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Plus (ASPEC+) programme,請見https://www.aseanip.org/latest-news-events/2026/04/06/launch-of-the-asean-patent-examination-co-operation-plus-(aspec-)-program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