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這次的專利法修正草案中,專利局一方面限制了舉發程序中,舉發人與相對人的資料證據提供期間做出限制,另一方面也新增了一種法定的專利授權機制。如果這些修正順利完成,一套類似美國IPR(專利多方複審)的舉發程序,與歐洲的專利開放授權制度,未來很有可能都會在台灣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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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的專利法修正草案中,專利局一方面限制了舉發程序中,舉發人與相對人的資料證據提供期間做出限制,另一方面也新增了一種法定的專利授權機制。如果這些修正順利完成,一套類似美國IPR(專利多方複審)的舉發程序,與歐洲的專利開放授權制度,未來很有可能都會在台灣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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