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產官學合作的頻率增加及樣態複雜化、學術界或產業界大咖掛名的陋規等,使得提出專利申請的人非為專利申請權適法歸屬之人的情況變得更常出現,樣態也更加多元化、複雜化;或者是共同開發發明內容而應該共有專利申請權的複數人未共同提出專利申請,而被其中的部份人拿去申請等情況也會越來越常出現。因此,可以預見對於真正發明人的判斷、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等議題的爭議會越來越常見,越來越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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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產官學合作的頻率增加及樣態複雜化、學術界或產業界大咖掛名的陋規等,使得提出專利申請的人非為專利申請權適法歸屬之人的情況變得更常出現,樣態也更加多元化、複雜化;或者是共同開發發明內容而應該共有專利申請權的複數人未共同提出專利申請,而被其中的部份人拿去申請等情況也會越來越常出現。因此,可以預見對於真正發明人的判斷、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等議題的爭議會越來越常見,越來越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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