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大陸於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通過,當事人對技術性較強的民事或行政專利案件(例如積體電路、電腦軟體等),或是其他智慧財產權案件(例如營業秘密、壟斷等)第一審判決裁定不服並提起上訴者,將直接由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的知識產權法庭審理,此新法將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而最高人民法院將設立的新知識產權法庭則預計於2018年底掛牌上路,唯設立地點及其他具體細節則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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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於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通過,當事人對技術性較強的民事或行政專利案件(例如積體電路、電腦軟體等),或是其他智慧財產權案件(例如營業秘密、壟斷等)第一審判決裁定不服並提起上訴者,將直接由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的知識產權法庭審理,此新法將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而最高人民法院將設立的新知識產權法庭則預計於2018年底掛牌上路,唯設立地點及其他具體細節則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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