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佔據媒體版面的「自動駕駛汽車」在法國正式法律名稱為「部分或全部委託駕駛之車輛」(véhicules à délégation partielle ou totale de conduite,簡稱 VDPTC),就如同其他已開發國家,法國工商界(尤其以PSA Peugeot Citroën和Renault兩大傳統車商)與政界在數年前便已經留意自動駕駛發展趨勢,現任法國總統Macron於前朝擔任經濟工業部長時便推動相關政策。雖然目前與世界各重要國家相比,法國在自動駕駛的法制發展不是特別迅速,但政府已規劃出發展時間表,並按部就班地推進,特別在刑事責任歸屬方面具有鮮明特色,而針對民事責任的規定,則還有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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