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美智權報│專利申請│商標申請│侵權分析│智財權顧問│專利佈局│美國專利 - https://naipnews.naipo.com -

2011年台灣專利法修正關於發明專利部分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此次修法,修正重點,共12項

專利申請權

遲誤期間

優惠期

申請文件內容調整

國外優先權限制放寬

國內優先權

同人同日一案兩請處理規範移至母法

分割

修正

不予專利事由

最後通知

專利權回復

專利權不及之事項

權利耗盡原則明確採認

採認國際權利耗盡原則

授權

專利權共有

專利權應有部分

更正

權利當然消滅

舉發

納費

損害賠償

專利證書號標示

附加標示不是提出損害賠償的要件,僅為舉證責任的轉換而已
其未附加標示者,於請求損害賠償時,應舉證證明侵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為專利物。

作者: 邱英武
現任: 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主管
經歷: 電腦週邊產品製造公司管理部門(法務、IP、人事與總務)主管

國內第一家同時取得SDA協會與MMCA協會BOARD MEMBER公司的法務/IP主管

大專院校講師(1995-2002)
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官訓練課程講師(201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