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局長金完基(Wan-ki Kim)於7月23日宣布,修訂後的《商標法》將自2025年7月22日起正式實施,將商標公告後的異議期由原本的兩個月縮短為30天,預期將大幅加快商標權的取得速度。
根據現行制度,當審查人員未發現駁回理由並將申請商標公告後,任何人可於兩個月內提出異議。此次修法將異議期限縮短為30天,有望大幅提早進入註冊決定程序,加快整體註冊時程。
目前,韓國國內商標申請平均需12.8個月(國際商標申請為10.5個月)才能開始審查。儘管實務上僅約1%的公告申請會遭異議,但其餘99%的申請仍須等待兩個月才能進一步審查,造成權利取得延宕。
KIPO指出,商標申請資訊自申請當日起即對外公開,第三方可透過資訊提供制度隨時提交意見。此外,修法亦同步建立了異議理由補正期限(30天)的延長制度,確保第三方仍有充足時間表達異議意見,兼顧審查效率與公眾參與。
本次修法適用於公告日期為2025年7月22日(含)以後的商標申請案。
KIPO商標設計審查局局長李春模 (Lee Chun-moo) 表示:「透過縮短異議期,將可提前對大多數已公告商標做出註冊決定。未來KIPO將在保障公眾審查機會的前提下,平衡推動審查制度的提速,並透過公告決定通知書向申請人提供相關指引。」
參考資料:상표 출원공고 후 이의신청기간 2개월 → 30일로 단축,KIPO,2025-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