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女性投入創新發明,智慧局公告「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針對女性申請人所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提供加速審查服務,並自2025年7月1日起試行一年。當發明專利申請案之申請人皆為自然人且包含女性自然人,以及該女性申請人為發明人之一時,若由該女性申請人提出加速審查申請,即可適用本方案進行加速審查。

發明專利申請案之申請人需為自然人
若欲申請適用「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申請人必須為自然人,且該申請人或申請人之一為女性,並該女性為發明人或發明人之一者。須於智慧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起,至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送達前透過電子申請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要件者,智慧局將於6個月內完成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或核准審定。需注意的是,本方案是為鼓勵女性自然人從事發明創作並申請專利,避免轉移加速審查資源至法人公司、機關學校或商號行號工廠,而對其他女性自然人申請人造成排擠,故僅限於發明專利申請案之申請人為自然人,若申請人同時包括女性自然人及法人公司、機關學校或商號行號工廠,並不適用本方案。
試行期間上限為50件
由於本方案為試辦階段,試行期間智慧局可受理本方案件數上限為50件,試行期間第1個月及第2個月,智慧局每月可受理本方案件數上限為5件;第3個月起,智慧局每月可受理本方案件數上限為4件。智慧局的電子申請系統(E-SET)會從每月1日開始計算申請件數,若受理件數額滿時,電子申請系統(E-SET)將顯示已達受理上限,申請人請於次月重新申請。另外,試行期間同一位女性申請人申請本方案件數上限為5件,不同的女性申請人可分開計算每年申請案件上限數。
符合申請要件不另行發函通知
若案件符合「適格專利申請案」、「申請要件」及「實施內容」之規定者,智慧局將不另行發函通知,原則上於加速審查申請日後6個月內,就會收到審查意見通知函或核准審定書;若該申請案不符申請要件,智慧局才會發函通知不納入加速審查程序,該案將以正常程序進行審查。
資料來源:
2025/6/17,經濟部智慧局:公告「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自114年7月1日起試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