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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Unitary Patent及UPC Opt-out申請

UPCA預定2023年6月1日生效,把握最後的準備時間,讓我們再來談談UP及Opt-out申請。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協議》(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A)是歐盟內部的專利事務重大整合,預定2023年6月1日生效[1],屆時歐洲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簡稱UP)及歐洲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將同步啟用。而在此之前,歐洲專利(European Patent,簡稱EP)所有權人及申請人有幾項功課要先預做準備:

(1) 了解什麼是UP及UPC的Opt-out;

(2) 整理自家歐洲專利及申請案件組合,確認個別案件共同申請人、共同所有權人、被授權人、其他利益關係人;

(3) 評估哪些案子要提UP;

(4) 決定哪些案子要提Opt-out;

(5) 依規定取得UP、Opt-out申請所需人員同意及各項規定文件。

關於傳統EP及UP

關於UPC及Opt-out

小結

不論是UP申請、Opt-out或UPC應戰,都需要時間討論布局,沒有統一適用的標準答案。UPCA預定生效日延後兩個月,恰好給了各方更充裕的時間應變。已收到EPO核准預先通知的EP申請案申請人,要是還無法決定採傳統EP或UP形式進入個別指定國,可利用EPO暫行辦法請求延後授權公告,如此可再爭取數月的評估協商時間。假使傳統EP所有權人確認有申請Opt-out的必要,2023年3月1日就會先觸發3個月的日出期間,屆時UPC就能接受預先申請Opt-out,建議有需要的傳統EP所有權人可在這段期間開始動作。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