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语的通用词到美国注册商标可以吗?2025年Vetements案
瑞士时尚品牌Vetements多年来试图将其品牌名称注册为美国服装类商标。2025年5月21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作出判决,维持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及其商标审理上诉委员会(TTAB)先前拒绝注册「VETEMENTS」为商标的决定,理由是该词为法文单字「vêtements」,即英文的「clothes」,服装之意,在用于服饰商品与零售服务时属通用词,故不得注册。
事实
Vetements Group AG(Vetements)为一以颠覆性美学与挑战业界规范著称的瑞士时尚品牌。自2020年6月,Vetements试图在美国注册「VETEMENTS」标志,涵盖标准字体与特...
《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工业设计注册的形式要件 — 1:设计呈现上一般要件与表现形式
思想和创新已成为当今的新资本,知识产权可以为人类的创意和创业群体创造财富。例如,2023年东盟的知识产权申请量出现了令人瞩目的成长,WIPO全球创新指数预测,东盟领先品牌的市场价值,将大幅成长至2,500亿美元以上,强而有力地呈现东盟无形资产价值的攀升。
其中美学吸引力是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关键因素之一,产品或服务的成功通常受到其视觉外观的影响。对于想在东南亚开展相关业务的中小企业是来说,如何保护其知识产权至关重要。在东南亚,「设计权」是常被忽略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因此,《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共通指南》中提供了注册设计申请形式要件相关的准则,以方便成员国在形式审查中有共通的基准,本次将透过北...
以2025年设计专利实例探讨CAFC在2024年发布的几项重大决定 - 3:关于Rule 36条的简易确认及总结
本次延续北美智权报181期及182期介绍内容,最后将在183期由一件台湾地區厂商的维权案件 — Lu v. Hyper Bicycles, Inc.做结尾
以执行竞争法促进Data Sharing — 美国与欧盟的立场渐趋一致?
在大数据盛行的年代,似乎拥有数据就拥有了市场。因此,数据的垄断也成了市场垄断的指标之一,特别是像GOOGLE这一类以数据为基础提供服务的公司。另一方面,在AI发展炽热的时候,数据也是AI深度学习不可或缺的宝贵材料。基于以上种种,欧美的竞争主管机关均希望以「资料共享」(DATA SHARING) 来达到反垄断的目的。虽然目标一致,但手段方法本质上仍有不同;此外,「数据共享」虽可避免市场被独占,但也可能会对用户隐私造成伤害,这些都值得观察。
以2025年设计专利实例探讨CAFC在2024年发布的几项重大决定 - 2:涉及诉讼不正行为及因应新检测标准重新审判的裁定
本次将接续北美智权报181期介绍内容,接着在182期介绍与「不洁净之手」理论相关的Apple Inc. v. Masimo Corp.案件和因应LKQ案判决后新的检测标准而申请重新审判的Top Brand LLC v. Cozy Comfort Company LLC.案件。
Apple Inc. v. Masimo Corp.案件(Oct.10,2024)
如果案件涉及不正当行为以及向地方法院和USPTO做出一系列虚假陈述、遗漏和隐瞒重要信息。CAFC必须进行全部情况的评估才能决定公平的补救措施和辩护。
背景
原告/反告Apple是全球科技领导企业,以其消费性电子产品、软件和服务...
以2025年设计专利实例探讨CAFC在2024年发布的几项重大决定 - 1:审查人员与PTAB依据有关§102(a)(1)规定提出核驳的确认
在2024年CAFC发布了三项值得注意关于美国设计专利的意见:(1)关于Rule 36条的简易确认、(2)涉及诉讼不正行为的裁定以及(3)对审查人员和上诉委员会(PTAB)§102(a)(1)规定核驳的确认。上述的重大决定推翻了40多年来显而易见判例法的全庭裁定以及使用新的显而易见性标准的应用。其中LKQ Corporation v. GM Global Technology Operations LLC案件已在先前北美智权报174-175期讨论过。北美智权报这次将分三期(181-183期)为文介绍涉及到CAFC发布三项重大决定的其他设计案件。首先,181期将从确认对审查人员和PTAB针对§1...
用AI辅助发明到底能否当发明人?USPTO《AI辅助发明之发明人指引》之具体案例分析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在2024年2月公布《AI辅助发明之发明人指引》(Inventorship Guidance for AI-assisted Inventions),除了强调专利发明人必须是真人外,也肯定人类若仅是利用AI辅助发明仍可以获得专利,但前提是人类对发明之构思须具有重要贡献。本文以USPTO假设案例的几种情境,说明当人类利用AI辅助发明时,人类所付出的贡献是否足以作为发明人?
以Pannu案之判准判断人类贡献
USPTO在2024年2月公布《AI辅助发明之发明人指引》,其引述1998年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Pannu v. Iolab Corp.案对「谁足...
在贷款服务先使用不等于在典当服务先使用商标: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2025年DFG v. Brittex案
在美国,在某一产品服务上先使用一商标者,有注册此一商标的优先权。Dollar Financial Group(DFG)在「贷款服务」上先使用Money Mart(金钱超市)名称,故在美国申请将上述名称注册商标于「贷款服务」类别。DFG其后扩大将「Money Mart」注册于「典当服务」中,然而,Brittex Financial(Brittex)认为其才是在「典当服务」先使用Money Mart名称的公司,故请求撤销DFG此商标在「典当服务」的注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认为,「贷款服务」虽然与「典当服务」有关,但DFG因为没有在「典当服务」先使用Money Mart名称,故应撤销其...
2025欧盟登记制设计专利RCD时代的结束,EU Design长存 – 3:欧盟注册设计、申请程序与展望欧盟设计法的未来
北美智权报第177期优先介绍了欧盟设计新法对设计保护体系的影响、并于北美智权报178期接续介绍欧盟设计新法在EU实体法上的重大变动。
本次第179期将介绍这些欧盟设计新制适用于已注册的欧盟设计(REUD)和/或未注册的欧盟设计(UEUD)(视情况而定)和未来欧盟(EU)在设计保护上的展望。
注册设计通知(Design notice)
在促进外观设计保护方面,REUD或已注册国家外观设计的权利人现在也可以透过使用注册符号来引起人们对其知识产权的关注。权利持有者可以透过在包含该外观设计或应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上显示字母「Denlated」来告知公众该外观设计已注册。根据「欧盟设计规则」...
2025欧盟登记制设计专利RCD时代的结束,EU Design长存 – 2:欧盟实体法上的重大变动
延续北美智权报第177期介绍的内容,将于本次第178期接续介绍欧盟设计新法在EU实体法上的重大变动。
实体法的重大变动
修订后的「欧盟设计规则」和重新制定的「欧盟设计指令」均包含对实体法的一些重大且通常是隐藏的变更(主要是为了权利持有人的利益),这些变更似乎需要在EUIPO、国家主管单位和欧盟设计法院根据既定判例法,以及新的「欧盟设计法」确认,并仅对申请中明显复制的外观特征给予保护。
因而,外观设计的表现和外观特征的「可感知性」是证明外观设计保护合理性的基础。此外,「欧盟设计规则」第36条第1款要求,为了授予申请日期,必须对外观设计有足够清晰的表述,从而允许确定请求保护的主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