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美國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DoC)於2019年5月20日將華為納入禁止美國企業與之交易的實體名單(Entity List)時,同時也發布了一項為期90天的臨時通用許可(Temporary General License,TGL)給華為,然而,DoC一再展延此一TGL,在第三次延展 (至2020年2月17日)即將屆滿前,於2月14日又宣佈了第四次延展,但這次展延時間只有之前的一半,即45天。此一TGL的第一次期間為2019年5月20日到8月19日,第二次為 2019年8月20日到11月18日,第三次為2019年11月19日到2020年2月17日,而第四次則是2020年2月17日到2020年4月1日。據DoC的說法,TGL的目的是提供過渡期讓原本在使用華為設備的美國電信服務供應商可以尋找替代方案,唯美國商務部一再展延TGL,不禁讓人深思:究竟是美國需要華為比較多還是華為需要美國比較多?

美國國會在2018年通過《國防授權法案2019》(2019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NDAA)之後,針對華為的封鎖行動就開始分工到各個政府部門並步步升級。其後,國防部、白宮、商務部、司法部、FCC、財政部均開始有序地執行針對華為的一系列動作,打擊華為成為美國的「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
2019年5月,華為被美國商務部列入實體清單之後,多家華為供應商開始尋找美國《出口管理條例》的夾縫,並陸續恢復對華為合法供貨。
但這一局面顯然違背了美國政府的意願。2019年底,美國國會出台《國防授權法案2020》,該法案進一步加大了對華為的封鎖力度,並且對此後從實體清單中移除華為設置了多種障礙。
《國防法案2020》出台之後,司法部對華為的一家美國供應商萬國半導體(Alpha and Omega Semiconductor)發起調查。根據該公司公告,司法部在調查該公司是否遵守了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而且,調查期間,司法部要求該公司向華為停止發貨。
與此同時,商務部開始提出新的議案,計畫針對華為修改《出口管理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EAR)中「25%」比例的條款。此前,很多在美國之外生產、使用美國技術原產值占比低於25%的產品得以合法向華為出口,商務部試圖將這一比例降低至10%。為實現這一限制,商務部有可能將華為列入類似古巴、北韓等高級管制出口目的地,如納入這一出口目的地,即自動適用10%比例。
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定簽署之後,美國政府騰出手來加大打擊華為的力度。越來越明顯的跡象表明,美國並不是想利用華為作為談判籌碼,而是想在自己的勢力影響範圍內,打造一個「去華為」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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